著作权合同备案登记指南
发布时间:2020-12-12 06:56:15
1、办理部门:
申请人办理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可来人到CPCC版权登记大厅办理,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
CPCC版权登记大厅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一层
邮编:100007
受理电话:(010)68003887-5031、(010)84195427
审查电话:(010)68003887-5089、(010)68003887-5055、(010)84195224、(010)68003887-3007、(010)68003887-3008、(010)68003887-5181、(010)68003887-5080
查询电话:(010)68003887-5020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负责办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登记工作。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304
邮编:100007
电话:(010)68003887转著作权登记部
传真:(010)68003903
2、材料要求:
申请著作权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
(4)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样本;
(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
3、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4、办理时限:
自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5、查询服务: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站了解备案申请的办理情况,或与受理通知书上写明的承办人联系询问备案申请的办理情况。
合同备案申请人、其他社会公众、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等对已备案的著作权合同可以申请查询相关备案信息。
申请人办理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可来人到CPCC版权登记大厅办理,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
CPCC版权登记大厅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一层
邮编:100007
受理电话:(010)68003887-5031、(010)84195427
审查电话:(010)68003887-5089、(010)68003887-5055、(010)84195224、(010)68003887-3007、(010)68003887-3008、(010)68003887-5181、(010)68003887-5080
查询电话:(010)68003887-5020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负责办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登记工作。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304
邮编:100007
电话:(010)68003887转著作权登记部
传真:(010)68003903
2、材料要求:
申请著作权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
(4)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样本;
(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
3、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4、办理时限:
自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5、查询服务: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站了解备案申请的办理情况,或与受理通知书上写明的承办人联系询问备案申请的办理情况。
合同备案申请人、其他社会公众、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等对已备案的著作权合同可以申请查询相关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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