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关于颁发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标准样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6 18:08:15
国家版权局关于颁发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标准样式的通知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1992-01-24 生效日期: 1992-01-24 发布部门: 国家版权局
发布文号: [92]权字第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版权局(处)、新闻出版局:
著作权法》第 二十三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 三十四条规定:“国家版权局负责提供各类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标准样式”。根据以上规定,我局制定了《图书出版合同》、《作品录音出版合同》、《作品上演合同》和《作品摄制电影合同》等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标准样式。现印发《图书出版合同》,其余几种将陆续公布。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标准样式既可对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签订合同起指导作用,也可对著作权合同仲裁机关、人民法院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仲裁、处理和调解著作权合同纠纷起参考作用。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标准样式主要列举著作权合同基本事项和条款,不可能包括著作权许可和作品使用活动中的一切复杂情况。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不违反著作权法和经济合同法规定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合同标准样式的条款。
著作权许可使用全同标准样式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告我局。
附:
图书出版合同(标准样式)
甲方(著作权人): 地址:
乙方(出 版 者): 地址: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 地区以图书形式出
版上述作品 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权益,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 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作品的誊清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稿,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 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
第五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出版上述作品,因故不能按时出版,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 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第九条约定报酬标准的 %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一方经对方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应将所得报酬的 %交付对方。
第七条 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乙方不得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不得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
(乙方可以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但改动结果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第八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甲方审校。甲方应在 日内签字后退还乙方。甲方未按期审校,乙方可自行审校,并按计划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动超过 %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担改版费用或推迟出版的责任。)*
第九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标准为:
(一)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 元/每千字×千字+印数×基本稿酬 %
或
(二)一次性付酬: 元。
或
(三)版税: 元(图书定价)× %(版税率)×销售数(印数)*。最低印数为 册。
第十条 乙方在合同签字后 日内,向甲方预付上述报酬的 %( 元),其余部分于出版后 日付清。
第十一条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要求,而且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预付报酬的 %。如经反复修改仍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的要求,预付报酬不返还乙方;如未支付预付报酬,乙方按合同第九条约定报酬的 %向甲方支付酬金。
第十二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 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印。首次出版 年后,乙方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收到通知后
日内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三条 乙方重印、再版,应将印数通知甲方,并在重印、再版 日内按第九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核查图书的印数。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如乙方隐瞒印数,除向甲方补齐应付报酬外,还应支付全部报酬 %的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印数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图书脱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绝重印、再版的书面答复,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书面要求后
月内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十六条 上述作品出版后:
乙方应于 日内将作品原稿退还甲方。如有损坏,应赔偿甲方 元;如有遗失,赔偿 元。
(作品原稿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七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 册,并以 折价售予甲方图书 册。每次再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 册。
第十八条 乙方许可报社、杂志社刊载上述作品,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许可报社、杂志社刊载上述作品,乙方应及时将报刊使用作品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 %交付甲方。)
第十九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由 著作权合同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布文号: [92]权字第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版权局(处)、新闻出版局:
著作权法》第 二十三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 三十四条规定:“国家版权局负责提供各类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标准样式”。根据以上规定,我局制定了《图书出版合同》、《作品录音出版合同》、《作品上演合同》和《作品摄制电影合同》等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标准样式。现印发《图书出版合同》,其余几种将陆续公布。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标准样式既可对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签订合同起指导作用,也可对著作权合同仲裁机关、人民法院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仲裁、处理和调解著作权合同纠纷起参考作用。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标准样式主要列举著作权合同基本事项和条款,不可能包括著作权许可和作品使用活动中的一切复杂情况。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不违反著作权法和经济合同法规定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合同标准样式的条款。
著作权许可使用全同标准样式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告我局。
附:
图书出版合同(标准样式)
甲方(著作权人): 地址:
乙方(出 版 者): 地址: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 地区以图书形式出
版上述作品 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权益,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 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作品的誊清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稿,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 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
第五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出版上述作品,因故不能按时出版,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 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第九条约定报酬标准的 %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一方经对方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应将所得报酬的 %交付对方。
第七条 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乙方不得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不得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
(乙方可以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但改动结果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第八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甲方审校。甲方应在 日内签字后退还乙方。甲方未按期审校,乙方可自行审校,并按计划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动超过 %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担改版费用或推迟出版的责任。)*
第九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标准为:
(一)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 元/每千字×千字+印数×基本稿酬 %
或
(二)一次性付酬: 元。
或
(三)版税: 元(图书定价)× %(版税率)×销售数(印数)*。最低印数为 册。
第十条 乙方在合同签字后 日内,向甲方预付上述报酬的 %( 元),其余部分于出版后 日付清。
第十一条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要求,而且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预付报酬的 %。如经反复修改仍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的要求,预付报酬不返还乙方;如未支付预付报酬,乙方按合同第九条约定报酬的 %向甲方支付酬金。
第十二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 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印。首次出版 年后,乙方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收到通知后
日内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三条 乙方重印、再版,应将印数通知甲方,并在重印、再版 日内按第九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核查图书的印数。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如乙方隐瞒印数,除向甲方补齐应付报酬外,还应支付全部报酬 %的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印数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图书脱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绝重印、再版的书面答复,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书面要求后
月内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十六条 上述作品出版后:
乙方应于 日内将作品原稿退还甲方。如有损坏,应赔偿甲方 元;如有遗失,赔偿 元。
(作品原稿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七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 册,并以 折价售予甲方图书 册。每次再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 册。
第十八条 乙方许可报社、杂志社刊载上述作品,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许可报社、杂志社刊载上述作品,乙方应及时将报刊使用作品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 %交付甲方。)
第十九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由 著作权合同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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