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5 07:51:15
: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22 生效日期: 2000-05-22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豫政办[2000]47号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著作权管理的省政府直属机构。在著作权管理上,以河南省版权局名义单独行使职权。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全省印刷业的监督管理的职能;
2、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将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交给直属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
、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著作权管理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总体布局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三)申报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和报社、期刊社等,下同)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下同)总发行单位;申报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报业集团和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等机构;审批省内报刊、印刷厂、出版物二级批发单位。
、印刷或复制、发行)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五)监督管理印刷业。
(六)负责电子、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管理。
(七)拟定全省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政策法规和计划并指导实施,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八)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教科书、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
(九)管理全省著作权工作,组织查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
;管理、协调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
(十一)组织或指导出版物的审读、审视、审听和鉴定工作。
,。
(十三)负责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接待联络工作;、规章、;、著作权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建议,承办行政复议和其他法律、法规事项;;;出版动态方面的研究。
(二)图书出版管理处(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管理处)
拟定全省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建立、专业分工和主要项目变动的申报工作;负责出版单位年检;承办出版单位年度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的审批工作;负责豫版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质量监督,组织对豫版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审读和审听、审看工作;负责进出省印刷图书内容的审读把关;组织查处违禁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出版单位的违规行为;调控本省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品种及书号、版号、条码总量;承办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三)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报刊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负责报业集团、报刊分支机构的审核报批;申报新办报纸、期刊和报刊有关项目的变更;负责报纸、期刊的年检和质量监督;查处报纸、期刊和报刊、期刊社的违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非法报刊;负责记者站的报批,核发、管理全省报刊记者证;负责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的申报和在豫举行新闻发布会的登记工作。
(四)出版物发行管理处(省“扫黄”“打非”办公室)
拟定全省出版物发行调控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申报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含出版物批发市场)的工作和审批出版物二级批发单位的工作;协调、指导和管理大学、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发行工作;规划、申报、审批全省性出版物展销会、订货会、书市;管理境外出版物在全省的发行工作;研究拟定全省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计划,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承办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查处大案要案工作。
(五)印刷业管理处(科技发展处)
拟定全省印刷业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批新建印刷单位出版物印制许可证;负责全省印刷企业的年检和印刷质量的监督,组织查处印刷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审批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进出省和出入境印刷;、技术进步、技术监督的有关政策、规章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国家标准和部颁行业标准的实施,;承办国家限制进口印刷设备的申报、协调工作。
(六)计划财务处
,;监督管理全省中学、小学教科书出版印制供应资金的调度;;、产业结构的调整;监督管理局及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局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内部审计和会计工作。
(七)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
、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发展规划和职工培训规划;负责直属中专学校教育管理;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八)版权管理处(对外合作处)
拟定全省著作权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著作权侵权纠纷;负责出版物版权的审核鉴定工作;承办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机构及本省在境外建立的出版物经营、代理机构的审核、申报工作;监督管理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管理国家享有著作权作品的使用;承办本省与国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著作权关系的有关事宜;承办设立著作权涉外机构的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强制重印或翻译出版外国作品申请的申报工作;监督指导全省涉外著作权贸易、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外国作品著作权认证工作;;、协调、审核工作;管理、协调图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出国(境)、来华(进境)展览、展销和进出口贸易。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其中:局长(兼省版权局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1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设置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核定编制6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2名。
纪检(监察)、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及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发布文号: 豫政办[2000]47号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著作权管理的省政府直属机构。在著作权管理上,以河南省版权局名义单独行使职权。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全省印刷业的监督管理的职能;
2、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将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交给直属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
、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著作权管理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总体布局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三)申报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和报社、期刊社等,下同)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下同)总发行单位;申报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报业集团和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等机构;审批省内报刊、印刷厂、出版物二级批发单位。
、印刷或复制、发行)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五)监督管理印刷业。
(六)负责电子、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管理。
(七)拟定全省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政策法规和计划并指导实施,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八)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教科书、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
(九)管理全省著作权工作,组织查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
;管理、协调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
(十一)组织或指导出版物的审读、审视、审听和鉴定工作。
,。
(十三)负责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接待联络工作;、规章、;、著作权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建议,承办行政复议和其他法律、法规事项;;;出版动态方面的研究。
(二)图书出版管理处(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管理处)
拟定全省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建立、专业分工和主要项目变动的申报工作;负责出版单位年检;承办出版单位年度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的审批工作;负责豫版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质量监督,组织对豫版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审读和审听、审看工作;负责进出省印刷图书内容的审读把关;组织查处违禁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出版单位的违规行为;调控本省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品种及书号、版号、条码总量;承办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三)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报刊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负责报业集团、报刊分支机构的审核报批;申报新办报纸、期刊和报刊有关项目的变更;负责报纸、期刊的年检和质量监督;查处报纸、期刊和报刊、期刊社的违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非法报刊;负责记者站的报批,核发、管理全省报刊记者证;负责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的申报和在豫举行新闻发布会的登记工作。
(四)出版物发行管理处(省“扫黄”“打非”办公室)
拟定全省出版物发行调控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申报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含出版物批发市场)的工作和审批出版物二级批发单位的工作;协调、指导和管理大学、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发行工作;规划、申报、审批全省性出版物展销会、订货会、书市;管理境外出版物在全省的发行工作;研究拟定全省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计划,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承办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查处大案要案工作。
(五)印刷业管理处(科技发展处)
拟定全省印刷业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批新建印刷单位出版物印制许可证;负责全省印刷企业的年检和印刷质量的监督,组织查处印刷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审批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进出省和出入境印刷;、技术进步、技术监督的有关政策、规章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国家标准和部颁行业标准的实施,;承办国家限制进口印刷设备的申报、协调工作。
(六)计划财务处
,;监督管理全省中学、小学教科书出版印制供应资金的调度;;、产业结构的调整;监督管理局及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局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内部审计和会计工作。
(七)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
、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发展规划和职工培训规划;负责直属中专学校教育管理;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八)版权管理处(对外合作处)
拟定全省著作权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著作权侵权纠纷;负责出版物版权的审核鉴定工作;承办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机构及本省在境外建立的出版物经营、代理机构的审核、申报工作;监督管理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管理国家享有著作权作品的使用;承办本省与国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著作权关系的有关事宜;承办设立著作权涉外机构的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强制重印或翻译出版外国作品申请的申报工作;监督指导全省涉外著作权贸易、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外国作品著作权认证工作;;、协调、审核工作;管理、协调图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出国(境)、来华(进境)展览、展销和进出口贸易。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其中:局长(兼省版权局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1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设置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核定编制6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2名。
纪检(监察)、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及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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