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得出版宣扬愚昧迷信和伪科学内容出版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6 22:56:15
、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倾向。有的打着气功、练功的旗号,散布荒诞言论和歪理邪说;有的以研究民俗为幌子,通过看相、算命、看风水等宣扬愚昧迷信和伪科学。少数出版单位受此影响,置国家有关出版法规于不顾,也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了一些愚昧迷信内容的出版物。这些出版物,,有害于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对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第六款和《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不得出版宣扬愚味迷信和伪科学内容出版物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所有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出版版单位所出版的出版物,,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二、所有出版单位不得出版愚昧、迷信、伪科学的出版物,不得登载法律、法规和有关出版管理规定禁止的内容。
三、要严格履行选题论证制度、稿件审核制度,其主管理部门也要严格把关。
四、所有印刷、复制企业在印制、复印出版单位正式出版的有关气功、练功类出版物时,必须严格按有关条例的规定与制度。
五、任何发行单位不得经营非关出版物。
六、各地、各出版单位要按照以上要求和规定,,对有关气功、练功类的出版物和看相、算命、看风水等宣扬愚昧迷信、伪科学内容的出版物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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