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取得著作权使用费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547号)
发布时间:2019-12-02 23:34:15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粤国税发[2005]6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合作出版该组织拥有著作权的著作,并支付相应的著作权使用费(版税)。,,,,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五年五月三十日
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粤国税发[2005]6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合作出版该组织拥有著作权的著作,并支付相应的著作权使用费(版税)。,,,,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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