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缴纳版权使用费 天津部分卡拉OK商家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9-08-03 07:11:15
记者获悉,自去年年底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宣布在天津开征卡拉OK版权使用费以来,大部分卡拉OK场所都表示愿意缴纳版权使用费,本市已缴费的经营场所正陆续获得版权许可。最近,该协会将首次对本市几家拒不缴费的经营场所提起诉讼。
音集协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取证工作已经完毕,他们将把天津部分卡拉OK商家送上被告席,原因是未经许可营业性播放卡拉OK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
新闻背景
京城9家卡拉OK
去年被判侵权
自去年10月17日开始,音集协正式向北京一中院、二中院以及海淀、起诉状,将同一首歌、花样年华、第五俱乐部、17英里等北京的近百家娱乐场所推上被告席。
去年12月18、19两日,音集协诉京城近百家卡拉OK场所版权侵权案的首批判决分别在东城区、,9家场所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最高判赔金额达10万元。
版权机制不完善
音乐人被迫退出
据音集协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我国娱乐场所正版化进程中,词曲作者、歌手、唱片公司等权利人利益正受到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由于近年唱片界萧条,不少音乐界人士被迫宣告退出,音乐人普遍认为,当下版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乐坛萎靡不振,甚至没有了原创音乐的生存空间。知名音乐制片人张亚东不久前宣布退出乐坛,他表示:“我觉得自己不想再做音乐了,我的公司可能也要选择新方向。”
日前,中国流行音乐的创始人物代表、著名作曲家、政协委员谷建芬针对当今乐坛不尊重作者、版权缺乏保护等问题,提出为中国词曲作家增加版权费,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许多音乐人及唱片公司也纷纷对此表示赞同。
据介绍,为推进天津市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对于经过沟通仍拒不支付版权使用费,还继续侵权使用协会管理的作品的经营场所,该协会将诉诸法律。协会负责人表示:“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已开展两年多了,面对广大权利人的委托,协会背负着很大的压力,拿起法律武器是迫不得已。”
大部分经营者
使用版权付费理所应当
2008年12月4日,音集协在天津召开媒体见面会,正式宣布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据天津天合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合)负责人介绍,接受音集协委托后,天津天合与天津娱乐协会以及卡拉OK娱乐场所进行沟通,并向天津市的所有卡拉OK经营者送达了《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手册》《催缴函》等相关资料,向经营者详细说明了交费的法律依据、交费的标准和方式等。经过几个月的沟通,天津市500多家娱乐场所中的大部分经营者都表示,尊重知识产权是卡拉OK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现在,大部分经营者都表示,愿意积极参与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缴纳版权使用费。一些知名的卡拉OK娱乐场所还率先缴纳版权使用费、获得版权许可,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一些场所负责人更是积极表示:“既然使用别人的劳动成果,付出相应的版权使用费也是理所当然的。此次缴费绝对不会分摊到客人头上,我们的包厢费不会上调,毕竟这个成本我们还是承受得起的。”
音集协
费用从2007年1月起收取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董事长周亚平说,长期以来,我们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辛苦制作的作品被无偿使用,制作一首像样的MTV要几十万,可我们多少年没从KTV拿到过一分钱,,尽最大努力保护我们的权利。
音集协表示,对已经被送达律师函和被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的卡拉OK经营者,将一律按照国家版权局公布的“12元/包房/天”的上限标准,收取自2007年1月1日以来的版权使用费,不再实行任何优惠措施,同时追缴滞纳金。
(编辑:上海版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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