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有度的德国网络内容监管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29 06:44:15


严谨认真的德国人对互联网内容管理可以说是宽容有度。德国出台了世界上第一部规范互联网传播的法律———《多媒体法》,制定了《电讯服务法》《电讯服务数据保护法》《数字签名法》,并根据网络传播发展的需要对《刑法法典》《治安条例法》《危害青少年传播出版法》《著作权法》和《报价法》等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加强了对互联网传播内容的控制。各项法律的实施,既体现了网络言论的自由性,又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要求对其给以严格的限制。在合法性原则的前提下,德国建立了措施严厉的执法队伍,保证法制的落实,规范互联网内容管理。

  一、信息控制:自由与规制并举

,“每个人都有表达和传播观点的权力,通过书面或视频方式,人们可以合法获得信息,不受任何阻碍”,德国“不进行事前审查”。在网络服务方面,针对数字化传媒制定的《多媒体法》指出,“任何人可以自由从事网络传播和经营,不受限制”。但是法律也规定“所有权力都要受到一般法律的限制”。根据这种原则,德国《多媒体法》《刑法法典》等法律法规对什么是互联网上的不良信息、什么样的言论应受法律保护和什么样的信息言论应包括在法律制裁范围内,做出了具体解释。

  德国对互联网信息传播自由所采取的保障方式是相对的,以便在“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之间求得平衡。当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管理上会更多考虑到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因此,,既阻止了通过网络手段危害社会的行为,。

  二、防范重点: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互联网上不良信息的危害,是德国网络信息管理的重中之重。德国联邦政府为此建立了“危害青少年媒体检查处”,专门负责识别和检查互联网信息内容,监测不良信息网站的发展状况,将有害信息记录在案,并随时运用技术手段确保未成年人无法接触和翻阅这些内容,保证媒体传播信息的安全性。危害青少年媒体检查处还与一些商业机构合作,免费为青少年提供过滤器等技术软件,通过技术手段防范不良信息的影响。

  《危害青少年传播出版法》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所提供的信息中,如果有可能包含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参与其服务计划的制定以及制定特定服务的条件限制”,或者要“以严格自律机制履行保护青少年的任务”,两者任选一,否则将被视为“违犯了行政法规,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刑法法典》和《违反治安条例法》也规定,对提供严重危害青少年的网络信息提供商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也适用于其他电子信息传播形态。管理机构还要求对一些成年人色情网站收费,这类网站的访问者在登陆时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真实身份的个人资料。

  网吧是德国青少年喜欢光顾的休闲场所之一。德国政府规定,所有网吧电脑必须设置黄色信息过滤器和网站监控系统。如果有网民偷偷登录“黄网”,电脑就会发出警告,不听警告者将被处以罚款并接受指控。在德国,90%的网吧禁止电脑游戏,在其它网吧中只能进行有限低级别的电脑游戏。《公共场所青少年保护法》规定,网吧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可能危害他们身心健康的游戏软件。对传播黄色信息的网吧或个人,德国法律将对其责任人进行处罚,最高可处以十五年监禁。德国教育部门和青少年保护机构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学校等地设置专供网吧,要求到网吧娱乐的学生在相关管理规定上签名,加强青少年上网的信息安全意识。

  为保证未成年人有机会利用丰富的互联网生活,政府部门大力推广“青少年网络行动”,并设立了集信息娱乐与学习于一体的综合性网站,为他们提供专门服务。这些网站以生动多样的形式吸引青少年参与,并努力延展信息平台。德国教育机构和青少年保护机构推出大量健康游戏软件和学习软件,不断为家长提供指导青少年上网的专家建议。他们还发行专门手册,推荐适合青少年登录的网站;与媒体联合,发起健康上网的行动,帮助青少年正确使用互联网。

  三、严格执法

,他们对有害言论的法律制裁和行政处罚措施非常严格。

  德国联邦内政部是负责互联网信息安全的最高国家机构,重点防范有害信息及言论的传播。,吸收了300多名物理、数学、信息学等方面的专家,应对和解决网络安全问题;负责向社会发布安全警告,提供安全技术支持。,负责监控有害信息的传播,一旦发现登有违法言论和图片的网站,立即查封。警方和青少年的保护机构的工作人员经常抽查网吧经营和服务,如果发现违规经营将会给予罚款、没收设备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刑事司法机关还不断查找网上极端主义、。内政部下属的联邦刑警局,实时跟踪网上可疑信息,负责对信息网进行广泛调查。他们积极与青少年保护部门、网络供应商等合作开展活动,交流侦察有害信息内容的方法和技术;还与美国联邦调查局、欧洲刑警组织等机构开展国际合作,加强打击网络犯罪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