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数字版权第一案”看版权乱象
发布时间:2019-08-23 06:26:15
有国内“数字版权第一案”之称的中华书局诉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上周终审判决,最终以中华书局的败北而告终。然而这场诉讼案中没有真正的赢家,透过本案反映出来的数字版权交易市场的无序和混乱依旧,身处其中的利益各方之间的博弈也更加玄妙。建立一个权威而公正的数字版权交易平台成为利益各方的共识。
案情回放
2009年10月底,中华书局起诉汉王科技未经许可,在其制作发行的4款汉王电纸书(国学版)产品中收录中华书局享有著作权的点校史籍,构成侵权,。
,中华书局从一开始就知道国学网的《二十四史》在市场上销售,但并未追究。在汉王科技将国学网的版本预装入电纸书后,中华书局才对汉王科技提出起诉。汉王科技主观上没有过错,也起到了其应尽的审查义务,因此汉王科技对中华书局不造成侵权。
作家
“数字版权”稀里糊涂
在很多作家眼里,数字版权更像是一笔永远搞不清楚的糊涂账。
“出版社如何运作图书的数字版权,我们完全不清楚。”刚刚推出畅销书《南渡北归》的作家岳南坦言。在他看来,作家的任务就是专心搞创作,对于图书营销、版权交易大多会直接交给熟悉的出版社负责。
像岳南一样对数字版权知之甚少的作家不在少数,他们大多用“盲目”这个词来形容自己在处理作品数字版权时的状态。不久前,贾平凹新书《古炉》所引发的数字版权之争原因之一也在于此。
2010年底,网易读书频道宣布,将推出贾平凹最新长篇小说《古炉》的网络连载,并进行收费阅读。而后不久,人民文学出版社就发表声明称,他们两年前就签下了《古炉》的中文本版权,在合同有效期内拥有该作品的数字化制品以及网络版的版权,从而引发一场争吵,但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让作者对数字版权忽视的另一个原因也在于从这方面获取收益的极度“微薄”。岳南曾经尝鲜式地和某数字出版网站签订了数字出版协议,可以让自己的部分作品以章节的形式在其网站连载,通过让消费者点击购买获取收益,然后再分成。
结果几个月下来,岳南也就得到了千元左右的收入,这比起相同的一本书纸质出版的版税收入相差十万八千里。更让岳南惊诧的是,这个新媒体出版网站,最后竟然神秘地消失了,再也找不到了。“所以我现在也是不敢轻易尝试了,别到时候既没挣到版税,反而让作品被大量盗版传播,那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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