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山寨文化”说不
发布时间:2019-11-02 21:54:15
这些年,在网络的助推下,“山寨”俨然成了一个社会流行语,它发端于“山寨手机”,随后出现各种“山寨版菖菖菖”,于是竟有了“山寨文化”一说。
去一些地方的 “A货市场”转一圈,你会发现老板满怀热情推荐:这里有路易威登和蔻驰的手袋,有劳力士和欧米茄的手表……“价格便宜着呢!上万元的东西,咱这就一千块出头甚至几百块。”“为啥?”“山寨的呀!”“哪里进的货?”老板眉头皱起:“问那么多干吗?这么实惠买 ‘名牌’!”“不怕被查?”“搞好关系,睁只眼闭只眼。”
这就是“山寨文化”最“接地气”的写照。然而,如今的“山寨文化”还有了新动向。一是转型:从模仿产品到克隆运营模式。据报道,近日在西南某地出现了5家苹果公司专卖店,这些山寨店面不仅在购物体验和服务上与正规门店非常相似,而且店内装修以及员工工作服也都以假乱真,不过没有一家得到苹果公司的授权。二是网络化生存。网络购物在降低商家门槛、给用户带来方便和实惠的同时,也悄然给“山寨文化”提供了便利。由于方式隐蔽、惩罚远不如收益,、,一些卖“山寨产品”的网络卖家大行其道。
说到底,还是我们对“山寨文化”太宽容。“山寨文化”是一种以模仿为核心内涵的现象,对知识产权的侵犯显而易见。如果没有严格甚至巨额的处罚,总是“下不为例”,总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我们的社会就总会滋生蔓延“山寨文化”生长繁荣的土壤,那么创新文化就更难生长。
更甚者,还曾有一种论调,肯定山寨也有创新,也有利于社会进步。我们必须看到,就算山寨产品经过了一定程度改装,那也是对别人创意的局部改变,这样的“创新”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山寨模仿、盗用他人创意的性质。所以,真正的山寨,永远只能是山寨,离开他人的创意,山寨也便没有了模仿的对象,因为山寨者不具有引领新发明新技术产生的能力,更多是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消费者的权益。
更重要的是,山寨产品成本低、利润高,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正品的市场。正品无法获得预期的利润,将会影响和打击企业研发正品的积极性,甚至促使更多的人放弃科技投入,放弃新产品的市场研发,一心模仿他人。
知识产权保护的是创意,保护的是作者的智力成果。世界的进步,靠的是人们的智慧。发明创造,可能需要耗费一个人毕生的精力,还可能耗费发明创造者大量的物力财力。假设一项新发明、新技术问世后其权利不能得到较好的保护,谁都可以去模仿,劣币淘汰良币,最终受害的还是整个社会。
莫让山寨文化毁坏了我们的市场秩序,毁坏了我们的社会诚信,更毁坏了我们的国家形象。是该对山寨文化说“不”的时候了!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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