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梦敦煌》著作权纠纷再成“进行式”

发布时间:2019-08-16 12:41:15


兰州晚报讯舞剧《大梦敦煌》与甘肃作家许维之间的著作权纠纷案,在开庭审理4年多之后,,对舞剧《大梦敦煌》被诉涉嫌侵犯小说《沙月恨》版权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驳回原告《沙月恨》作者许维的讼诉请求。8月14日,许维不服判决结果再次上诉,,向被上诉方兰州歌舞剧院送达了“应诉通知书”,这场长达9年的著作权纠纷案又一次成为“现在进行式”。

2002年5月9日,甘肃作家许维向兰州中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状,认为舞剧《大梦敦煌》抄袭、剽窃了小说《沙月恨》,侵犯了其著作权。2005年5月8日,兰州中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一审判决原告败诉。。2005年11月7日,省高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裁定撤销,发回重审。2006年12月9日、2007年4月17日,兰州中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兰州中院2011年6月22日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舞剧《大梦敦煌》没有侵犯小说《沙月恨》的著作权,驳回原告《沙月恨》作者许维的讼诉请求。(记者 张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