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亟待加强

发布时间:2019-08-04 07:13:15


  8月17日,,从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质量、价格、市场等方面明确提出了管理措施和要求。近日,记者就《通知》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加强中小学教辅出版发行各环节管理的具体要求以及总署下一步的打算等问题,。
  记者: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关系到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此次《通知》的制定和出台引起了业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请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负责人:,但又面临许多新问题。当前,。各有关出版发行单位积极配合中小学课程改革,出版发行了一批适应课程改革和教学要求的优质教辅材料,较好地满足了中小学生和教师的需要。但是,由于利益驱使,当前中小学教辅材料品种多、质量差的散滥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部门、单位、个人违规甚至违法经营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教辅材料案件多有发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上述状况,,切实加强管理,积极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发行教辅材料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出版发行管理,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利益,,作为总署服务民生工作一号工程,确定了“治散治滥、打盗打非、齐抓共管、服务民生”的原则,,统一思想,紧密配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管理,下决心解决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经过认真广泛的调研,经过反复审慎的研究,结合行业的实际,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总署制定下发了该《通知》。
记者:《通知》中是如何界定中小学教辅材料的?
  负责人:《通知》中明确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教材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方面的出版物。其内容包括中小学教材同步练习类出版物,中小学生暑假、寒假作业类出版物,中小学习题、、考试辅导类出版物等。其介质形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记者:《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负责人:《通知》内容主要有两个部分,即“双六条”。第一部分在对中小学教辅材料概念进行界定的同时,、《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明确并细化了出版管理、印刷管理、发行管理、质量管理、价格管理、市场管理等六个方面的管理规范和管理重点。第二部分从切实强化管理责任、开展全面清理检查、坚持严格依法行政、查办一批典型案件、结合改革深入治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等六个方面,明确了相关的工作要求。
记者:《通知》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管理方面明确了哪些具体的要求?
负责人:《通知》从五个方面明确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环节的管理规范:一是严格出版单位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管理。出版单位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资质要求,不具备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一律不得安排中小学教辅材料选题,不得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教辅类报刊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出版,非教辅类报刊一律不得超越业务范围刊登教辅内容。二是严格规范出版发行单位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买卖刊号、买卖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出版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选题论证制度、稿件“三审”责任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确保出版物的内容质量和编校质量。出版单位要加强对作者专业背景的审核,作者情况须存档备案。四是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材编写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严禁出版单位通过申请调整业务范围、报刊更名等方式涉入教辅材料出版发行。要定期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对评估不达标的取消其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资质。
记者:《通知》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刷复制管理方面明确了哪些具体的要求?
负责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刷复制管理,《通知》主要明确了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基于环保和学生健康的考虑,提出中小学教辅材料应优先选择经国家认定的绿色出版物印刷企业、复制企业进行印刷或复制。另一方面,明确印刷复制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严格履行印刷复制委托程序,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手续无效或不齐的一律不得承接。出版单位跨省印刷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分别在出版单位所在地和印刷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
记者:《通知》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管理方面明确了哪些具体的要求?
负责人: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和销售的秩序,是治理教辅材料散滥的一个关键环节。《通知》从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的管理要求。第一,,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活动。第二,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业务的企业必须从依法设立的出版发行单位进货,并依法订立供销合同。第三,中小学教辅类报刊发行严格实行一报一刊一个邮发代号。第四,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委托不具有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代理发行销售中小学教辅材料。第五,严禁出版发行单位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老师进行地下交易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在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或向中小学校和家长统一征订、搭售教辅材料。
记者:《通知》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管理方面明确了哪些具体的要求?
负责人:目前,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印质量良莠不齐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社会反映也比较多。为此,《通知》中明确提出,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法规、标准对出版物质量管理的要求。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规格、开本、版式、装帧、校对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