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

发布时间:2020-11-23 00:18:15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
  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