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程序
发布时间:2019-08-09 11:55:15
专利申请的原则:形式法定原则,单一性原则,先申请原则。其申请程序如下:
一、初步审查和公告:,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二、实质审查:
1、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2、,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3、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必进行实质审查即可授权。
4、,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三、授予专利权:
1、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四、争议解决:
1、。
2、专利申请人的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起诉。
3、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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