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文件的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19-08-31 18:56:15


1.请求书
  请求书是确定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申请的依据,应谨慎选用;建议使用专利局统一表格。请求书应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名称或使用该外观设计产品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含邮政编码)以及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是指:
1)申请人的国籍;申请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其总部所在地的国家。
2)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或单位申请,而未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指定一名自然人为代表人,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3)分案专利申请(已驳回、撤回或视为撤回的申请,不能提出分案申请)类型应与原案申请一致,并注明原案申请号、申请日,否则,不按分案申请处理。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请求书中注明在先申请的申请国别、申请日、申请号,并应于在先申请日起一年内提交。
4)申请文件清单。
5)附加文件清单。
6)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7)确有特殊要求的其它事项。

2.说明书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3.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4.说明书附图
  说明书附图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必要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如有必要也应当提交附图。附图应当使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不得涂改或易被涂擦。

5.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发明、实用新型应当提交申请所公开内容概要的说明书摘要(限300字),有附图的还应提交说明书摘要附图。

6.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必要时应有简要说明。

  以上所有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专利局制订的统一表格,使用计算机中文打字或者印刷(包括表格中文字),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