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产业促进及保护机制
发布时间:2019-08-05 08:07:15
一、政府管理构架
英国负责经济管理的主要政府部门有:商业、企业与改革部(BERR,以下简称商业部,原贸工部)、财政部(HMT)、、环境、食品及农村事务部(DEFRA)、税收及海关署(HMRC)等。商业部负责管理工业、贸易和投资等,主要包括生产力、商业关系、能源、竞争和消费者政策、公司法、就业管理及包括电子商务、通讯和信息产业、生物科学、化学、制药、造船、建筑、汽车、制造业、创意产业、零售、钢铁等产业。财政部负责制定和执行政府财政经济政策框架、税收政策、债务控制、国家财政预算、投资、政府开支、政府服务、国际金融关系等。,协同其它有关部门负责国外部分的出口促进工作。环境、食品及农村事务部负责农业、渔业、牧业、林业、兽医、农药、食品的政策、环境保护、农村事务、卫生与加工标准和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等。
英国的主要商务执行机构有:贸易投资署(UKTI)、12个地区发展署(RDA)、海关、出口信贷担保署(ECGD)、商务联系网(Business Links)、驻外商务机构等。、商业部双重领导,主要职能包括制定贸易促进政策,创造高效、公平的贸易环境,提供信息和政策咨询及资金资助等。在英国境内设有12个地区发展署,负责实施地区扶助政策、管理欧洲地区基金的使用及鼓励企业的创新,具体承办商业部在该地区的事务性工作。海关负责进出口货物控制、征收海关货物税(增值税),进出口贸易统计等。出口信贷担保署是一个企业性质的官方部门,其业务由商业部和财政部共同管辖,主要职能是为英国的项目和生产资料出口商提供拒付款保险,,为私营保险公司对英国消费型出口的保险提供再保险。商务联系网是官方支持企业的协作网络,共有56个相当于官方在各地的基层经济机构,负责把官方的政策转化为具体的支持行动。、贸易投资署、国际发展部分别派出,目前在美洲、亚洲、欧洲、澳洲共有53个办公室。
英国政府努力营造公平、开放和宽松的市场环境,鼓励企业创新、提高生产率、降低价格,对企业研发、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二、财税支持
(一)企业研发支持
1、研发税收减免措施
所有在英企业当研发投入超过1万英镑时,均可享受以下税收减免:(1)对于中小企业,即按欧盟的定义,雇员少于250人,年收入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资产少于4300万欧元的企业,其应缴税额可在税前收入中按研发投入的150%扣除;(2)对于大企业,即超过以上标准的企业,其应缴税额可在税前收入中按研发投入的125%扣除。
2、英国政府研发资助
英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研发可给予以下四类资助:(1)小型项目资助。对于雇员数少于10人的企业,实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低成本开发项目,最多可给予2万英镑的资助。(2)创新型研究项目资助。对于雇员数少于50人的企业,实施期限在6~18个月的创新型研究项目,最多可给予7.5万英镑的资助。(3)创新型开发项目资助。对于雇员数少于250人的企业为某一具有创新性的产品或流程进行的开发项目,最多可给予20万英镑的资助。(4)重大科研项目。对于雇员数少于250人的企业开展对行业有战略意义和广泛经济效益的重大科研项目,最多可给予50万英镑的资助。
3、尤里卡计划(EUREKA,目前有38个成员)
该计划对其成员国的企业的研发予以资助,旨在提升欧洲企业的竞争力。其资助项目的标准主要包括:(1)市场导向的高技术研发项目;(2)参与方至少来自2个有利卡计划成员;(3)研究开发领先的产品、流程或服务;(4)资金来自开发方或公共资助。资助项目的主要领域包括:医药、生物技术、工业流程、信息技术、交通、能源、环境、电信。
4、欧盟研发资助
欧盟将其2007年~2013年的研发预算增加至700亿欧元,增长了一倍。其主要资助领域包括:健康、食品、农业、生物技术、纳米技术、信息技术、交通、能源、环境(包括气候变化)、电信、社会经济和人文科学、安全和太空。
(二)地区资金援助
英国政府在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受援助地区(Assisted Areas)”向企业提高资金支持。“受援助地区”是指经济活动处于相对较低层次并伴有较高事业率的地区。这些地区往往是由于传统制造业的衰落造成。该资助可向地区发展署或商业、企业和改革部申请。受资助项目对所在地区的经济、技能和就业等的贡献越大,可能获得的资助越多。
资助申请项目需符合以下主要标准:(1)项目地点必须在受援助地区。(2)项目必须能够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或保持现有职位。(3)项目必须包括涉及固定资产的资本支出,如房产、厂房和机器设备等。(4)项目必须可行、有竞争力且可盈利。(5)项目资金必须主要来自申请者或其他私有部门。(6)项目不能为欧盟限制财政资助的产业,如钢铁、煤炭、合成纤维、汽车、农业、渔业等。(7)项目必须需要资助才能如期启动。为此,项目在申请前不应对外做出任何不可撤消的承诺。
三、其他支持
(一)自由关税区(Free Zones)
自由区被定义为在英国境内但处于欧盟关税区外的区域。货物从自由区内进入欧盟市场前或在自由区内被消费前,可不交纳关税、进口增值税。大多数货物可在自由区内无限期存放。自由区的好处是简化海关手续、缩短货主的现金周转、增强货物存储的安全性、为货主出口前提供更大灵活性。。自由区的货物可以进行有形控制,如使用围墙等实物障碍,但更常见的货物管理方式是以审计为基础的商业纪录检查,类似于海关仓库的管理。
英国目前的自由区主要分布在:英格兰的利物浦、施尔尼斯港(Port of Sheerness)、蒂尔布利港(Port of Tilbury)、南安普敦;苏格兰的普雷斯特维克机场(Prestwick Airport);马恩岛(Isle of Man)。
(二)科技园及企业孵化器(Science Parks and Business Incubators)
依托研究机构和高校设立的科技园为企业提供前沿技术、人力资源和商业支持,由地方政府、大学及工商界设立,多受到英国政府、欧盟和地区发展署的资助。目前英国有超过100个科技园,约3000家入园企业,其中有450家海外企业,所有园内雇员约6.8万人。主要机构为英国科技园协会(UK Science Park Association)。主要园区包括:剑桥科技园、伯明翰科技园、曼彻斯特科技园、谢菲尔德科技园、牛津科技园、肯特科技园、爱丁堡科技园、卡地夫科技园等。
此外,英国有超过325个企业孵化器,为生物、信息技术、创意等产业的创业企业提供支持。主要有谢菲尔德生物孵化器、伦敦数字孵化器、圣约翰创新中心、哈维尔国际商务中心等。
(三)中小企业与职业培训
英国政府制定了培训与企业发展战略,在全国建立了80多个培训与企业局(TECs,Training and Enterprise Councils),主要负责为小企业提供培训。此外,英国政府海出台多项计划以增加就业、提高事业者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
(四)中介组织
英国各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发达,在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产业保护
英国倡导自由贸易政策,崇尚公平竞争,反对贸易保护及农业补贴等。自1973年加入欧盟后,英国执行欧盟统一的贸易政策、关税、出口管制、农业政策等。作为欧盟成员国,英国遵循欧盟统一的商业、经济、贸易法规和政策,以及多、双边经贸条约和协定(主要是欧盟与其它国家和贸易组织签订的有关文件)。英国有关涉外经贸活动均在该法律框架内进行。在产业保护方面,英国除遵循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定外,执行欧盟统一的相关法规,包括欧盟反倾销法规、欧盟反补贴法规和欧盟保障措施法规等,而无自己独立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政府职能方面,英国商业部欧洲及国际贸易总司(Europe and World Trade)负责有关公平贸易和产业保护的职能,包括欧盟经贸政策、多双边贸易磋商、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等。在协助英企业处理海外贸易壁垒方面,商业部欧洲及国际贸易总司下设有市场准入中心(Market Access Centre of Excellence),负责有关政策建议并与其他部门协调处理非欧盟国家贸易壁垒问题。其他相关部门包括专利办公室(Patent Office)、环境、食品及农村事务部、文化传媒和体育部(DCMS)及英海外派驻机构等。
英国企业或产业向欧委会提出产业损害投诉后,欧委会贸易理事会(DGTEC)负责开展调查,做出有关保护措施的决议,并提交欧盟部长理事会做最后裁决。有关程序见欧盟具体规定。欧盟现行反倾销措施主要依据384/96号条例及有关修订条例2331/96、905/98、2238/2000和1972/2002;反补贴措施主要依据2026/97号条例及有关修订条例1973/2002和461/2004;保障措施主要依据3285/94和519/94号条例。其中,欧盟除对进口成品实施反倾销限制外,还对为规避反倾销税的“来件装配”、“来料加工”等组装加工经营行为进行反倾销立法。
英国负责经济管理的主要政府部门有:商业、企业与改革部(BERR,以下简称商业部,原贸工部)、财政部(HMT)、、环境、食品及农村事务部(DEFRA)、税收及海关署(HMRC)等。商业部负责管理工业、贸易和投资等,主要包括生产力、商业关系、能源、竞争和消费者政策、公司法、就业管理及包括电子商务、通讯和信息产业、生物科学、化学、制药、造船、建筑、汽车、制造业、创意产业、零售、钢铁等产业。财政部负责制定和执行政府财政经济政策框架、税收政策、债务控制、国家财政预算、投资、政府开支、政府服务、国际金融关系等。,协同其它有关部门负责国外部分的出口促进工作。环境、食品及农村事务部负责农业、渔业、牧业、林业、兽医、农药、食品的政策、环境保护、农村事务、卫生与加工标准和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等。
英国的主要商务执行机构有:贸易投资署(UKTI)、12个地区发展署(RDA)、海关、出口信贷担保署(ECGD)、商务联系网(Business Links)、驻外商务机构等。、商业部双重领导,主要职能包括制定贸易促进政策,创造高效、公平的贸易环境,提供信息和政策咨询及资金资助等。在英国境内设有12个地区发展署,负责实施地区扶助政策、管理欧洲地区基金的使用及鼓励企业的创新,具体承办商业部在该地区的事务性工作。海关负责进出口货物控制、征收海关货物税(增值税),进出口贸易统计等。出口信贷担保署是一个企业性质的官方部门,其业务由商业部和财政部共同管辖,主要职能是为英国的项目和生产资料出口商提供拒付款保险,,为私营保险公司对英国消费型出口的保险提供再保险。商务联系网是官方支持企业的协作网络,共有56个相当于官方在各地的基层经济机构,负责把官方的政策转化为具体的支持行动。、贸易投资署、国际发展部分别派出,目前在美洲、亚洲、欧洲、澳洲共有53个办公室。
英国政府努力营造公平、开放和宽松的市场环境,鼓励企业创新、提高生产率、降低价格,对企业研发、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二、财税支持
(一)企业研发支持
1、研发税收减免措施
所有在英企业当研发投入超过1万英镑时,均可享受以下税收减免:(1)对于中小企业,即按欧盟的定义,雇员少于250人,年收入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资产少于4300万欧元的企业,其应缴税额可在税前收入中按研发投入的150%扣除;(2)对于大企业,即超过以上标准的企业,其应缴税额可在税前收入中按研发投入的125%扣除。
2、英国政府研发资助
英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研发可给予以下四类资助:(1)小型项目资助。对于雇员数少于10人的企业,实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低成本开发项目,最多可给予2万英镑的资助。(2)创新型研究项目资助。对于雇员数少于50人的企业,实施期限在6~18个月的创新型研究项目,最多可给予7.5万英镑的资助。(3)创新型开发项目资助。对于雇员数少于250人的企业为某一具有创新性的产品或流程进行的开发项目,最多可给予20万英镑的资助。(4)重大科研项目。对于雇员数少于250人的企业开展对行业有战略意义和广泛经济效益的重大科研项目,最多可给予50万英镑的资助。
3、尤里卡计划(EUREKA,目前有38个成员)
该计划对其成员国的企业的研发予以资助,旨在提升欧洲企业的竞争力。其资助项目的标准主要包括:(1)市场导向的高技术研发项目;(2)参与方至少来自2个有利卡计划成员;(3)研究开发领先的产品、流程或服务;(4)资金来自开发方或公共资助。资助项目的主要领域包括:医药、生物技术、工业流程、信息技术、交通、能源、环境、电信。
4、欧盟研发资助
欧盟将其2007年~2013年的研发预算增加至700亿欧元,增长了一倍。其主要资助领域包括:健康、食品、农业、生物技术、纳米技术、信息技术、交通、能源、环境(包括气候变化)、电信、社会经济和人文科学、安全和太空。
(二)地区资金援助
英国政府在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受援助地区(Assisted Areas)”向企业提高资金支持。“受援助地区”是指经济活动处于相对较低层次并伴有较高事业率的地区。这些地区往往是由于传统制造业的衰落造成。该资助可向地区发展署或商业、企业和改革部申请。受资助项目对所在地区的经济、技能和就业等的贡献越大,可能获得的资助越多。
资助申请项目需符合以下主要标准:(1)项目地点必须在受援助地区。(2)项目必须能够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或保持现有职位。(3)项目必须包括涉及固定资产的资本支出,如房产、厂房和机器设备等。(4)项目必须可行、有竞争力且可盈利。(5)项目资金必须主要来自申请者或其他私有部门。(6)项目不能为欧盟限制财政资助的产业,如钢铁、煤炭、合成纤维、汽车、农业、渔业等。(7)项目必须需要资助才能如期启动。为此,项目在申请前不应对外做出任何不可撤消的承诺。
三、其他支持
(一)自由关税区(Free Zones)
自由区被定义为在英国境内但处于欧盟关税区外的区域。货物从自由区内进入欧盟市场前或在自由区内被消费前,可不交纳关税、进口增值税。大多数货物可在自由区内无限期存放。自由区的好处是简化海关手续、缩短货主的现金周转、增强货物存储的安全性、为货主出口前提供更大灵活性。。自由区的货物可以进行有形控制,如使用围墙等实物障碍,但更常见的货物管理方式是以审计为基础的商业纪录检查,类似于海关仓库的管理。
英国目前的自由区主要分布在:英格兰的利物浦、施尔尼斯港(Port of Sheerness)、蒂尔布利港(Port of Tilbury)、南安普敦;苏格兰的普雷斯特维克机场(Prestwick Airport);马恩岛(Isle of Man)。
(二)科技园及企业孵化器(Science Parks and Business Incubators)
依托研究机构和高校设立的科技园为企业提供前沿技术、人力资源和商业支持,由地方政府、大学及工商界设立,多受到英国政府、欧盟和地区发展署的资助。目前英国有超过100个科技园,约3000家入园企业,其中有450家海外企业,所有园内雇员约6.8万人。主要机构为英国科技园协会(UK Science Park Association)。主要园区包括:剑桥科技园、伯明翰科技园、曼彻斯特科技园、谢菲尔德科技园、牛津科技园、肯特科技园、爱丁堡科技园、卡地夫科技园等。
此外,英国有超过325个企业孵化器,为生物、信息技术、创意等产业的创业企业提供支持。主要有谢菲尔德生物孵化器、伦敦数字孵化器、圣约翰创新中心、哈维尔国际商务中心等。
(三)中小企业与职业培训
英国政府制定了培训与企业发展战略,在全国建立了80多个培训与企业局(TECs,Training and Enterprise Councils),主要负责为小企业提供培训。此外,英国政府海出台多项计划以增加就业、提高事业者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
(四)中介组织
英国各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发达,在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产业保护
英国倡导自由贸易政策,崇尚公平竞争,反对贸易保护及农业补贴等。自1973年加入欧盟后,英国执行欧盟统一的贸易政策、关税、出口管制、农业政策等。作为欧盟成员国,英国遵循欧盟统一的商业、经济、贸易法规和政策,以及多、双边经贸条约和协定(主要是欧盟与其它国家和贸易组织签订的有关文件)。英国有关涉外经贸活动均在该法律框架内进行。在产业保护方面,英国除遵循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定外,执行欧盟统一的相关法规,包括欧盟反倾销法规、欧盟反补贴法规和欧盟保障措施法规等,而无自己独立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政府职能方面,英国商业部欧洲及国际贸易总司(Europe and World Trade)负责有关公平贸易和产业保护的职能,包括欧盟经贸政策、多双边贸易磋商、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等。在协助英企业处理海外贸易壁垒方面,商业部欧洲及国际贸易总司下设有市场准入中心(Market Access Centre of Excellence),负责有关政策建议并与其他部门协调处理非欧盟国家贸易壁垒问题。其他相关部门包括专利办公室(Patent Office)、环境、食品及农村事务部、文化传媒和体育部(DCMS)及英海外派驻机构等。
英国企业或产业向欧委会提出产业损害投诉后,欧委会贸易理事会(DGTEC)负责开展调查,做出有关保护措施的决议,并提交欧盟部长理事会做最后裁决。有关程序见欧盟具体规定。欧盟现行反倾销措施主要依据384/96号条例及有关修订条例2331/96、905/98、2238/2000和1972/2002;反补贴措施主要依据2026/97号条例及有关修订条例1973/2002和461/2004;保障措施主要依据3285/94和519/94号条例。其中,欧盟除对进口成品实施反倾销限制外,还对为规避反倾销税的“来件装配”、“来料加工”等组装加工经营行为进行反倾销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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