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商标有待司法审查 著作权究竟谁该享有 健民商标案迷雾难散
发布时间:2019-08-10 03:25:15
2004年,本刊曾刊登《走进健民商标谜案》一文,对谭镇标状告武汉健民集团一案进行过深入报道。当时; 谭镇标持有第 3111564号“健儿”图形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并据此向江西省景德镇市中院起诉健民集团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索赔100万元。健民集团则认为谭镇标是恶意抢注自己享有著作权并在先使用的商标,并以此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该商标。与此同时,健民集团向武汉市中院提起诉讼,状告谭镇标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一件商标,涉及到商标侵权、撤销注册不当、著作权侵权三种类型的案件,使得这场纠纷变得异常复杂和曲折。采访过程中,谭镇标和健民集团方面提供给记者的材料多达上百页。
之后,上述案件先后有了结果。但这些结果非但没有解决双方围绕“健儿”图形商标产生的纠纷,反而使问题更加复杂。景德镇市中院判决武汉健民集团侵权行为成立,赔偿谭镇标
著作权案件方面,健民集团胜诉。武汉市中院于 2004年12月作出判决,判定健民集团对“健儿”图形享有著作权。谭镇标不服,已经上诉到湖北省高院,此案目前尚未开庭。
在此过程中,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了撤销谭镇标的第3111564号注册商标的裁定。于是,潭镇标又将商标评审委员会告到了北京市一中院。
谭镇标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未进行公开评审,存在程序问题;对案情分析不到位,裁决不严密。他同时强调,武汉市中院对著作权一案的判决存在程序违法,对重要证据未进行鉴定就子以采信,审理不够全面,其判决与江西省高院的判决存在重大矛盾。
“为了一个图形的知识产权,我与健民公司之间产生了3起诉讼,前后在4个地方7次审理。对我个人而言,的确很艰难。”谭镇标对记者说。但他也表示,“会把诉讼进行到底。”
健民集团的代理律师侯静告诉记者,谭镇标的种种行为都表明他是恶意抢注,他的各种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健民集团办公室副主任程春芳也向记者透露,潭镇标不仅拾注健民集团的“健儿”图形商标,还将该企业在龙牡壮骨冲剂产品上使用多年的“金猴头”图形抢注为商标。程春芳对记者说:“对于谭振标的恶劣行为,健民集团必将周旋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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