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在华败诉“LOGO!”商标官司
发布时间:2019-08-25 13:57:15
因该注册被驳回状告商评委,北京市高院终审支持商评委决定德国西门子股份公司在注册“LOGO!”商标时,。西门子不服,将其推上法庭,。昨天消息,北京高院终审判决维持国家商评委作出的商标驳回复审决定。 1999年10月20日,“LOGO!”商标由西蒙股份简化公司获得国际注册。2000年1月,西蒙股份简化公司变更为西门子股份公司。随后,,被国家商标局驳回“LOGO!”作为商标使用在全部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申请。西门子不服,在商标局驳回其申请8个月后向国家商评委申请复审。去年11月23日,商评委根据相关法规,驳回其复审申请。西门子公司随后提起诉讼,。 ,以商标不具有显著性为由驳回西门子的起诉。西门子不服,上诉要求撤销判决,并变更国家商评委的决定。北京市高院终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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