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al在摩托车商标裁决案中败诉

发布时间:2021-06-03 15:11:15


  摩托车越野赛装备界的一位新人在与业界老手Jim O'Neal Distributing使用的“o”标志商标侵权一案中胜诉。  自1970年起,O'Neal就为越野摩托车赛手配备了靴子、运动衫、头盔和其他越野用具。1991年开始使用固定的“O”并在之后跟上一个省略符号作为署名标志。经过一段时间后,该标志从一个圆形的o变形为一个带角的O'。  One Industries 1997年加入了赛车战场,销售贴纸贴花。到2003年,该企业销售头盔和衣服。  O'Neal宣称,One Industries的图标——也是一个带角的“O”——侵犯了其商标和商业标识。这位后来者的标志由两个隔行的ones组成。  但是One Industries指出,O'Neal在2003年之前都没使用带角的O',但One Industries在1999年就注册了该图标。One Industries请求加利福尼亚联邦法官做出判决,即其图标没有侵犯O'Neal的商标。  法官指出,O'Neal的两个商标被分别注册并“貌似……不仅仅是略有不同”。  O'Neal对1997圆形O'标志缩小了反诉索赔范围, Industries所有的权利主张。  但是帕萨迪纳的上诉小组称O'Neal没有明确“极其严格”标准。它还发现,两个个公司的标志“外观上不同”。  “虽然O'Neal和One Industries是直接的竞争对手,” O'Scannlain写道,“我们确信,这两个标志并不相似,O'Neal没有出示实际混淆的证据,并且陪审团没有理由可以推断One Industries故意利用与O'标志相关的商誉。”(编译自courthousenews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