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示催告程序有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9-12-13 01:20:15
核心内容:公示催告程序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那么申请公示催告程序有哪些条件呢?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
一、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管辖。
3、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
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
,同时应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支付人拒不停止支付的,在判决除权后,支付人仍应承担支付义务,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该票据被转让的,转让行为无效。
,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天。
二、,申报权利的程序是:
1、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或在申报期间届满,。
2、,,如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应当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如利害关系人未在判决前申报权利的,可以在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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