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关于特别程序的新增规定
发布时间:2020-02-24 18:11:15
核心内容: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关于诉讼特别程序有哪些新增的规定?今年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在诉讼特别程序一章里新增加了两节规定,下面,民事诉讼法栏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内容:
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第一百九十二条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一百九十四条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权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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