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工具厂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志兴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9-08-20 18:25:15
 原告上海工具厂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志兴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提交日期:
 2009-10-15 15:22:49
 浙江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09)浙温知初字第254号
 原告上海工具厂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军工路1060号。
 法定代表人夏斯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郭琳琦。
 被告王志兴。
 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工具厂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志兴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上海工具厂有限公司以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为由,于2009年9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上海工具厂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工具厂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上海工具厂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石 圣 科
 代理审判员 蔡 卓 森
 代理审判员 陈 雁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戚 雯 晶
- 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刘国芬、上海兴旺国际服饰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 原告上海工具厂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锦春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 原告宁波洋光欧利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黎明继电器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 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王旺明、程立云、上海兴旺国际服饰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 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被告浏阳市创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浏阳市创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家润多超市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 上海君菲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旺涯工贸经营部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 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周根宝、上海兴旺国际服饰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 原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市浦口区财港装饰材料经营部、杨瑞才和倪宏侵犯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纠纷一案
最新资讯
-
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刘国芬、上海兴旺国际服饰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08-29 0
-
12-27 0
-
原告宁波洋光欧利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黎明继电器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08-21 2
-
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王旺明、程立云、上海兴旺国际服饰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06-24 2
-
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被告浏阳市创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浏阳市创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家润多超市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08-18 1
-
上海君菲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旺涯工贸经营部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08-2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