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被告丁东来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1-29 14:09:15
 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被告丁东来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提交日期:
 2009-10-15 15:33:13
 浙江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
&
 民 事 裁 定 书
 (2009)浙温知初字第232号
 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PUMA Aktiengesellschaft Rudolf Dassler Sport),住所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赫佐根奥拉克(Herzogenaurach)。
 诉讼代表人博克"迪特(Bock Dieter)。
 诉讼代表人保尔"克劳斯(Bauer Klaus)。
 诉讼代表人列德希格"约亨(Lederhilger Jochen)。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徐旭升,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丁东来。
 本院在审理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被告丁东来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中,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于2009年9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0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150元,由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郑 国 栋
 审 判 员 曹 新 新
 审 判 员 白 海 玲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诸 智 影
- 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邵蕾、高冲、上海兴旺国际服饰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 原告福建泰格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正茂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 原告浙江大学与被告杭州佳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侵犯企业名称权、商标专用权、虚假宣传纠纷一案
- 原告上海嘉陵车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台州市亚星车业有限公司、孟妙锋商标侵权纠纷一案
- 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陈琴、上海兴旺国际服饰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 原告上海鼎玲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方银莲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 原告温州市爱眼城经贸有限公司与被告苍南爱眼城眼镜商行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 原告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被告韩高花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最新资讯
-
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邵蕾、高冲、上海兴旺国际服饰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08-17 2
-
原告福建泰格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正茂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08-15 0
-
原告浙江大学与被告杭州佳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侵犯企业名称权、商标专用权、虚假宣传纠纷一案
08-19 0
-
原告上海嘉陵车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台州市亚星车业有限公司、孟妙锋商标侵权纠纷一案
08-17 1
-
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陈琴、上海兴旺国际服饰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08-28 1
-
原告上海鼎玲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方银莲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02-0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