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9-08-27 07:50:15


  级别管辖。那么我国民事诉讼级别管辖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我国级别管辖的相关规定。

  我国关于民事诉讼级别管辖规定如下:

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级别管辖

  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

  海事、。

  3、各省、自治区、、第二十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

  另附:级别管辖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