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髦”商标利弊谈

发布时间:2019-10-08 01:01:15


如果说服装服饰有时髦,美容美发有时髦,劲歌燕舞有时髦,人们可能不会觉得有啥奇怪,但是若把商标注册与时髦联系在一起,蹦出个新名词一一时髦商标,您也许就不能不问个究竟了。

何为时髦商标?就是指那些把目前社会上广泛流传的新词新事物名称申请注册商标。例如:当媒体大肆炒作“伟哥”时,全国数十家企业在5类药品上申报“伟哥”商标,更有企业申报“伟弟”、“伟姐”、“伟仔”等一系列伟字辈商标;当电影《泰坦尼克号》风靡全球时,有人匆匆到商标局申请注册“泰坦尼克”、“TITANIC”商标;当莱温斯基与克林顿总统的故事使全球报业老板们笑逐颜开时,有人想到了在商品上申请注册“莱温斯基”商标;当我国成功发射第一艘宇宙飞船时,有人迅速作出反应——申请注册“神舟”商标。还有很多,如:“红色恋人”、“不见不散”……不可谓不流行吧。我们姑且把这种追逐时尚的商标称之为时髦商标。

如何看待时髦商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支持者认为,这反应我国企业商标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已经大大增强,应当鼓励。持否定态度者认为,这是不冷静、不成熟的市场行为,时髦商标很难为企业带来预期的市场利益。在这里,笔者粗浅谈谈其利弊,意在抛砖引玉。申请注册“时髦商标”其利在于,“时髦商标”本身的流行性为提高商品知名度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实际上成功的商业运作并不多见。 申请注册“时髦商标”,其弊有四:

一、时髦商标难时髦

我国商标专用权的取得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和注册原则。商标审查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一般而言,从申请到初步审定公告约一年左右(据说日本比我国更长些,约18—20个月),等到一年多后获准注册,“时髦商标”已经很难借用流行之势了。同时,在类似商品上申请同一时髦商标的数家企业中,只有最先申请的一家有叮能获准注册,申请在后的企业无疑是白辛苦了。二、时髦商标可能被驳回

时髦商标的审查与普通商标并无两样,只要符合《商标法》规定就能获准注册,否则将被驳回。例如前文提到的在商品上申请注册“莱温斯基”商标,尽管只是其姓的中文翻译,但已为公众约定俗成。因此除非有本人授权,一般不予核准。,宗教问题及具有社会不良影响的时髦词,也不能核准注册。

三.时髦商标的投机性可能有负面影响

当电影《不见不散》、《红色恋人》、《泰坦尼克》上影时,不少企业将这些片名作商标申请注册。虽然可以让人觉得与电影有某种联系,从而搭便车,但给人更强的信息是投机取巧,弄不好会有损于企业形象。

四、重名轻誉非长久之计

将正上影的片名或媒体大肆炒作的时髦词汇作商标申请注册,无非是想借用其知名度,然而,欲将这种知名度与企业产品相联系,却是另一回事了。如果商品质量差强人意,商标信誉不好,也只能被激烈竞争的市场淘汰。我们的企业曾一夜之间造出各种“泡沫名牌”,但终归因商誉欠佳,消费者忠诚度低、“泡抹名牌”们无一例外渐渐被人淡忘。这种现象是值得仍热衷于“时髦商标”的企业深思的。

将时髦词汇作商标申请注册,无可厚非。合理选择所使用商标,运用恰当,也许确有事半功倍之妙。有人在“润滑油、工业用油”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神舟及十分抽象化的太空仓图形”,使人很容易联想到我国第一艘太空飞船,确能给消费者留下较深印象,如果产品质量很好,企业注册该商标的目的就可能实现。

作者单位: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编辑日期:2000-5

作者: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