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书店”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发布时间:2019-08-15 19:25:15


今日得到消息,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新华书店于1937年诞生于延安清凉山,、1948年两次为新华书店题写店招。70年来,新华书店为促进中国出版发行业的发展、图书市场的繁荣、传播先进文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由原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改制而来的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新华书店协会批准、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授权,是上海地区唯一使用“新华书店”集体商标的企业。新华传媒旗下拥有新华书店、上海书城、东方书城、音乐书店、新华淘书网、上海动漫城等多个品牌,并已成功上市,成为我国出版发行第一股。新华传媒通过自身的创新性发展,不断充实“新华书店”的内涵,让“新华书店”这个驰名的“老字号”焕发出青春的活力。

  据了解,新华传媒正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华书店”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新一代新华人将继承“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宝贵精神财富,以优质的服务使“新华书店”品牌更加发扬光大。(记者 谢正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