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认定“康佳KONKA”商标为驰名商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7 09:19:15


</script>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
发布文号: 商标(1997)16号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定,你公司注册并使用在电视机商品上的“康佳KONKA”商标为驰名商标。 附件:“康佳KONKA”商标图样
   一九九七年四月九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