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途径可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发布时间:2019-08-19 17:31:15


  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在我国目前实行行政主管部门与人民法院均可认定的双轨制,但须以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请求为前提。那么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三种途径具体有哪些内容?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认定的规定,目前,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主要有三种途径:

  一、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最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也可以向商标局请求认定其商标驰名,此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二、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依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三、通过人民法院认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