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渐行渐近 合力闯出一片天地

发布时间:2019-08-25 17:17:15


日前,天津市武清区的“大黄堡”鲜鱼、北辰区的“徐堡”大枣两个集体商标,注册成功。随着对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视,人们逐步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2003年4月,、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但集体商标这一概念对很多人来说还较为陌生。记者就集体商标相关的话题进行了一番采访,希望能让读者进一步了解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 渐行渐近

近日,“大黄堡”鲜鱼成为天津市首个使用在鲜鱼上的集体商标,此次商标注册完成后,有260余个水产养殖户成为了首批使用成员。据了解,大黄堡乡是津郊无公害水产品重要养殖基地之一,共有28个养殖基地,年产各类优质水产品约3.5万吨。同时,作为天津市最早申请集体商标的“徐堡”大枣,最近也已正式获得核准,徐堡村内约100多种植户共享了这一商标。

据了解,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最大的特点是商标权属于集体,并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根据需要,集体商标可以注册为商品商标,供成员按照规定在商品上使用,也可以注册为服务商标,按规定在服务上使用。

“徐堡”大枣在集体商标申请下来之前就已远近闻名。由于味甜、营养丰富、早熟,可以在其他品种大枣上市之前抢先投放市场,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过去,大多是由村民自行散卖,产品增值不大,而且市场上还有一些假冒徐堡的大枣。”徐堡村泰华枣业合作社负责人郭西申告诉记者,种植户们察觉到“徐堡”大枣中蕴含的巨大商机后,萌发了注册一个统一的品牌开拓市场的想法。2003年,徐堡村开始运作准备商标注册,,成立了泰华枣业合作社,并按照无公害的要求,对社员的枣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收购、销售。通过创立品牌,“徐堡”大枣的知名度进一步提升,村民们也获得了不错的经济收益。“过去,村民个人在市场上出售大枣售价仅为2至3元每斤,而在2006年已经达到了5.5元每斤,今年可能还有一定幅度的上升,”郭西申表示,“现在各地商户们争相上门收购,种植户们足不出村。”

,除了“大黄堡”、“徐堡”这两个集体商标以外,还有不少集体商标正在积极申请注册中,如静海县台头“弘历福”西瓜、“七里海”河蟹等。,目前看来,相比于普通商标的数量,集体商标相对较少,但在一些特定的领域,集体商标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助推农产品市场化 维护共同利益

“目前看来,集体商标是由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注册,体现出了‘共有’和‘共用’的特点。它将加工业、种植业或养殖业等行业内的中小企业、散户组织起来,共用一个商标参与市场竞争。这与他们自己在市场中单打独斗是完全不同的。,集体商标的使用对于推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加快农产品产业化、市场化。

专家表示,在养殖业、种植业中,组织内单个成员的实力往往较弱,要推出自身的品牌有一定的难度;另一方面,组织内成员的产品品质往往相同或相近,难以将每个成员的产品区分开。这类情况下,集体商标就易于被采用,而一旦商标打响,将让所有成员受益,具有很强的外部影响力。例如,北辰区的“徐堡”大枣、武清区的“大黄堡”鲜鱼等集体商标的相继注册成功,不仅提高了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增加了农民的经济利益,更促进了这一区域内种植业、养殖业的快速发展。

“作为集体商标,它往往有着很强的聚集效果。众多成员使用同一个商标,可以迅速提升其知名度。”天津市天金商标事务所所长米阿前认为,这是集体商标的一个重要优势。他认为,由于集体商标只能由组织内成员使用,不能进行转让或实施许可使用,这让商标的权利比较完整,不会出现权利人之外的个人或组织使用的情况,避免了因此发生的纠纷。

米阿前表示,与普通商标不同的是,申请集体商标注册时,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据了解,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中包括: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品质;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手续;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权利、义务;成员违反其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等多个方面。“对不少人而言,集体商标还较为陌生,即便是组织内成员可能对使用管理规则也并不熟悉,”米阿前提示说,让成员规范使用集体商标,是未来需要重视的一个方面。“当然,也有可能由于个体行为的不规范,造成整个组织利益受损。,为避免这类情况的出现,一方面要依照使用管理规则加强集体商标的使用和管理;另一方面更要依赖于全体成员的共同维护,用诚信和责任来对待。

深化认识 挖掘集体商标

“目前看来,国内集体商标总数并不算多。同时,已有的集体商标大部分由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申请注册,由种植户或养殖户共同成立组织申请集体商标的并不多,”米阿前表示,天津已经注册的两个集体商标,并没有太多可以借鉴的经验,是这一领域的创新。

,虽然近年来天津市商标申请注册量增速较快,但人们对于集体商标的认识还有待加强,需要进一步地宣传推动。据悉,“大黄堡”鲜鱼这一商标的注册过程,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清分局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自2004年以来,武清分局多次深入大黄堡水产养殖行业进行调研,引导注册集体商标;又与乡政府配合,帮助大黄堡水产养殖业协会起草制定《大黄堡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选定集体商标名称、设计商标标志、确定集体商标第一批使用成员,最终推动了天津市首件使用在鲜鱼上的集体商标“大黄堡”的面世。

,目前商标监督管理处正在积极调研,发掘各区、县适合注册为集体商标的区域及行业,并将建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后备库。据了解,目前有一些适合作为集体商标的地理标志被个人或企业所注册,这让区域内其他成员希望使用这一商标时遇到了阻碍。“对于个人或企业申请了地理标志为商标的情况,如果当地有较多其他成员希望申请集体商标时,应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这位负责人表示,“毕竟对于个人拥有的地理标志商标,保护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而作为集体商标的话,一方面可以提高商标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更能促进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