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不应介入品牌评选
发布时间:2019-08-26 01:43:15
就在不久前,媒体还报道过一起类似新闻,,、“第六届中国名酒”评定的行政行为违法。那起事件也暴露出行政权力部门参与“名牌评选”,导致“名牌打架”乱成一团的现状。联系起这两件事,我以为,当前,,更应该告别其他类似“名牌评选”活动。而且,,所有的行政权力部门,都应从热衷于“市场评选”的现实中清醒过来。
行政部门参与评选其实是一个“品牌设置”的过程,由评选者确定一些品牌,然后向公众和社会进行宣传。如果品牌设置得合理,则行政部门树立的品牌就可以成为公众推崇的品牌;如果不合理,行政部门塑造的品牌形象就可能与公众感受大相径庭,并损及品牌和行政部门自身的公信力。因此,行政部门参与评比是一个具有风险的行为。
而且,这种风险无法规避。一方面,品牌设置需要设定一个标准,以此标准去衡量对象可否进入评选。但对于复杂繁多的品牌来说,评选部门预先制定的标准可能是片面的和不科学的——如名酒评选中的主动申报制。因此,一些商品和品牌难免被排除在评选的范围外,而这必然影响评选的范围和公正性。
另一方面,品牌设置合理的前提是事实的真实与全面。但在评选中,囿于信息的不对称和专业素养的缺失,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腐败、公关等行为,谁能保证最终的评选是事实的真实反映呢?事实上,每次由行政部门组织的评选之所以争议不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其公信力没有得到社会承认。
行政部门是市场经济运行中的监督者和裁判,并不能在经济的浪潮中身先士卒。毕竟,公信力是一种脆弱的东西,看起来美好,破坏起来也很容易,而且一旦破坏很难再重建。因此,在面对很难保证公开与公正的品牌设置时,保持权力克制,保持行政理性,则更符合其身份定位。
时间:2007-09-19
记者:乾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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