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借知名商标的机会和陷阱

发布时间:2020-04-15 01:01:15


  创一个品牌,需要做的工作是很多的,诸如产品命名(确定商标名称),推出产品,市场销售等等。只有当某一个商标的产品在市场上得到目标消费者的认可,并产生重复购买行为,逐步形成部分指名购买的忠实消费群,商标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方能称其为品牌初创。商标不能等同于品牌,但是商标的确立,是创品牌的基础,是千里之行的足下第一步。

  一个具有先天优势的商标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可以事半功倍,节约资源,当年,一个"红豆"商标,让一个现代营销意识不是很强的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壮大,而很多擅长市场营销的企业,费尽心思,却未必比’红豆"集团发展的快。这不能不说是好的品牌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广州今日集团为了得到"乐百氏"商标,花了上千万。时至今日,这样具有先天优势的商标已经很少了,于是很多企业把目标放到了具有后天优势的商标上。商标抢注就是一个明显的表现。什么"紫荆花" , "伟哥",泰坦尼克,哈利波特,米卢,翠花,刘老根,莱温斯基。流星花园,F4,五里河,刀郎等等,纷纷被抢注。这一方面说明企业的无形资产意识很强,另一方面也表现出抢注的盲目性。一个因一时的热点而知名的"名称",要成长为一个成功的品牌,需要考虑的方面是很多的,借知名商标发展品牌,存在很大的机会和陷阱.

  一、法律上的可行性

  因"热点"而知名的"名称",很多与某人或者某事有着密切的关系。比如某人的姓名权著作权等等,根据我国新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图形相同的,不得作为商标。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均不得作为商标。热点的"名称只有能在法律上通过,才能用来做商标。

  2002年世界杯前夕,"米卢"名声大噪。国内近70家企业抢注该名,引起广泛关注,最后江苏一家企业以企业若干股份(据说近1000万人民币)换得米卢授权,获得某一类别的商标注册权,而其他的企业,则很难通过法定核准。

  "9。11"事件后,"****"一时成为热点人物。世界各国都有人注册该名,但是都没在法律 上通过,显然作为恐怖的代名词,这是有违社会风尚的。国内有几家企业借"****"之名推出产品,想获得短期利益,虽然有些收获,但是最后却遭到工商部门的查处,得不偿失。因此,借热点"名称"创品牌,首要的就是考虑法律上的可行性。

  考虑了法律上的可行性后,还应该考虑自己是否能稳当的获得该商标。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需要一年以上。沈阳飞龙在申请抢注"伟哥"商标后,还没最后获得核准就迫不及待的使用,最后引起一系列的麻烦,到头来商标的主人确是广州威尔曼药业。一切的工作,白忙活了。

  二、热点"名称本身的意义及联想

  热点"名称"做商标,还应该具备一个因素,就是热点"词语"本身的含义极其相关联想,考虑这一点,是考虑到若干年后,流行的热点已经被人们遗忘,那时,不至于暴露出商标本身的弱点,避免这一点,就要以平常心来对待,要以一般选择商标的方法和原则来对待,那就是商标本身没有误导和歧异,简单易记,具有可塑性和包容性,能有好的联想更好,即使没有,至少也不应该有不好的含义,比如IBM,SONY就是本身没有意义,但是也没有负面意义。可以赋予很多内容,"F4"一词,也属于这样。

  靳羽西女士把自己的名字当作"商标",推出"羽西"化妆品,除了羽西本人是名人外,"羽西"一词字面感觉也是很好的,很富有诗意,显得高雅,大方。现在从羽西化妆品中已经很难找到羽西本人的影子,当年羽西创业时,借自己的知名度来给产品命名,为产品打开市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而若干年后的今天,该品牌已经由著名的跨国公司COTY来经营,但"羽西"品牌仍然充满魅力。这就体现着"羽西"一词本身的魅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借流行的事物创建品牌,流行的事物或者人早点淡出是件好事,毕竟人和事都是变化的,以免出现负面的影响,所借的就是一时的人气,借船出海,目的就达到了,认识到了这一点,就要更加注意考虑抢注的商标本身的字面意义,如果本身的意义不好,那就注定只能是短期行为,如果本身的意义好,或者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那么这个商标就具备很好的可塑性,既能显现短期利益,也能兼顾长期效果,这样的"名称"就具备优秀商标的基因。显然,"F4","哈利波特"就是这样的好商标。也难怪中国的首富刘永好也来抢注’哈利波特。而宁波博洋集团借助F4的影响力,一年多时间,发展F4品牌休闲服饰专卖店近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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