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民事诉讼期间的计算公式

发布时间:2019-08-04 09:00:15


  在司法实践中期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期间是指时间、期限等的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也有期间的规定,如起诉的期限、上诉的期限等。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2018年民事诉讼期间的计算公式?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期间的概述

  期间,、诉讼参加人进行某种诉讼行为的期限。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审判决的,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应提起上诉等规定,就属于期间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期间的目的,在于保证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及时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节省时间、人力和物力,,使当事人的民事争议及时得到解决,保证诉讼行为的有效性,稳定民事诉讼关系。

  二、期间的种类

  诉讼期间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不变期间和可变期间。

,可以将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法定期间,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期间。比如,立案的期间是七日,;宣告公民失踪的公告的期间为三个月;上诉期间,,;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等。指定期间,。比如,;。指定期间要明确具体,同时,既不能过长亦不能过短,过长会迟延诉讼的进行和案件的审结,过短会限制诉讼参加人行使诉讼权利。

  三、2018年民事诉讼期间的计算公式

  1、民事诉讼期间以时、日、月、年作为表示单位。

  2、民事诉讼期限开始日,从有关的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接收了有关法律文书或诉讼文书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例如,当事人于2001年5月21日接到一审判决书,上诉期为15日,其具体上诉期为2001年5月22日至2001年6月5日,即2001年5月21日接受送达的这一天不计算在上诉期限内,而从次日2001年5月22日开始计算。

  3、法定期间或指定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节假日是指国家法定的公众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及星期六、日等。不包括非公众的节假日,如妇女节、教师节和学校的寒暑假等。应当注意,法定期间或指定期间的开始日以及期间中的一些日期是节假日的,应当计算在期间内而不应从期间一中扣除。

  4、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均不算过期,该诉讼文书的交付日期,以该文书交邮时邮局在该文书邮件所盖的邮戳上的日期为准。应当注意,法律规定的在途期间不计算在内的期间,只是指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而不包括当事人为进行诉讼行为而旅行的在途期间。

  综上所述,2018年民事诉讼期间的计算公式是:以时、日、月、年作为表示单位;从有关的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接收了有关法律文书或诉讼文书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