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时效一般为多长时间
发布时间:2019-08-07 04:52:15
商标侵权时效是指在知晓商标侵权行为构成时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这样会导致诉讼驳回,我们的权益再也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商标侵权时效一般为多长时间具体规定。
一、商标侵权时效
《专利法》第62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这与我国《民法能则》第137条的规定相一致。不过,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存在两种特殊情况:
(1)超过二年的起诉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往往是连续的,有时甚至是断断续续的。如果从专利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起二年内,专利权人未主张权利,而二年之后,侵权行为仍在继续,这时如果不能对专利权人进行保护,显然是不公平的。专利权人的请求权可以分为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前者指停止侵权,从时效制度的目的出发,这类请求权本身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后者指赔偿损失,当然适用诉讼时效,,仍然处于诉讼时效期间之内。
(2)为此,,权利超过二年起诉的,人民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支付起诉之日前推算二年内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但这种判决应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①起诉时侵权行为仍在继续;
②起诉时专利权仍在有效期内。,明确了针对侵权行为的物权请求权(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返还原物、恢复原状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二、商标侵权时效其他说明
授权前的发明技术使用费发明专利的一项特殊之处是,授权前的临时保护,由于发明专利实行“提前公布、实质审查”,一项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这时其他单位或个人完全可以实施公开的发明技术,这种行为在授权之前不视为侵权。根据《专利法》第13条规定,上述单位或个人应支付适当的费用,这就是对发明申请的临时保护措施。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商标侵权时效一般为多长时间全部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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