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革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20 15:25:15
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是我国专利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自1992年《专利代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成功举办了7次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使之成为我国有影响的专业资格考试之一。
随着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日益显现和我国专利申请量的快速增长,现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模式的一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为了落实''重要理论,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促进专利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有必要对现行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模式进行改革。
一、目标和原则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模式改革的目标是加强专利代理行业建设,提高专利代理人业务素质,适应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模式改革的原则是公正、透明、科学、规范,为有志从事专利工作的公众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创造公平有序、严肃合理的良好氛围。
二、改革方案
1.提高举办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频度
将现在实行的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为每年举办一次并固定举办考试的时间。
2.改革考试科目及其内容
将原来实行的四个科目的考试改为两个科目的考试,并对两个科目的名称和内容调整如下:
(1)中国专利法律知识
该科目试题涉及中国专利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三种专利的授权标准和审批程序、复审与无效、专利文献等内容,基本上涵盖现有除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之外的其他三门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
(2)专利实务
该科目试题涉及专利申请文件、意见陈述书、复审请求书、无效宣告请求书或者答辩书、专利侵权诉讼起诉书或者答辩书等文件的撰写。
第一、第二考试科目采用多选试题和填涂机读答题卡的考试方式;第三考试科目采用论述答题的考试方式。
为了突出专利知识,三门考试的比重可以有所不同,例如可以适当增加第一门考试的试题数量并相应提高其满分分值。为了考核应试者的外语能力,考虑在第三门考试中提供英文对比文献。
3.考试后公布试卷和答案
在考试录取工作完成之后,及时公布考试试题和参考答案。
4.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录取标准
将现行较为固定的总分和撰写单科成绩双重分数线的标准改为按照参加考试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录取的标准(同时设置专利实务单科成绩控制线)。录取比例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商议确定。
5.提供日常和正规的专利代理人培训
依靠社会力量举办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逐步建立常规化的专利代理人考试培训途径,规范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教材,为应试者和公众熟悉专利制度,获取必要的其他知识产权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提供方便。
上述改革措施拟于2007年起施行,国家知识产权局欢迎广大公众在6月底之前针对上述改革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
来信来函请寄: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专利代理处,王芸;
电子邮件请发至:wangy@sipo.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发布文号: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是我国专利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自1992年《专利代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成功举办了7次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使之成为我国有影响的专业资格考试之一。
随着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日益显现和我国专利申请量的快速增长,现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模式的一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为了落实''重要理论,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促进专利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有必要对现行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模式进行改革。
一、目标和原则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模式改革的目标是加强专利代理行业建设,提高专利代理人业务素质,适应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模式改革的原则是公正、透明、科学、规范,为有志从事专利工作的公众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创造公平有序、严肃合理的良好氛围。
二、改革方案
1.提高举办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频度
将现在实行的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为每年举办一次并固定举办考试的时间。
2.改革考试科目及其内容
将原来实行的四个科目的考试改为两个科目的考试,并对两个科目的名称和内容调整如下:
(1)中国专利法律知识
该科目试题涉及中国专利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三种专利的授权标准和审批程序、复审与无效、专利文献等内容,基本上涵盖现有除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之外的其他三门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
(2)专利实务
该科目试题涉及专利申请文件、意见陈述书、复审请求书、无效宣告请求书或者答辩书、专利侵权诉讼起诉书或者答辩书等文件的撰写。
第一、第二考试科目采用多选试题和填涂机读答题卡的考试方式;第三考试科目采用论述答题的考试方式。
为了突出专利知识,三门考试的比重可以有所不同,例如可以适当增加第一门考试的试题数量并相应提高其满分分值。为了考核应试者的外语能力,考虑在第三门考试中提供英文对比文献。
3.考试后公布试卷和答案
在考试录取工作完成之后,及时公布考试试题和参考答案。
4.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录取标准
将现行较为固定的总分和撰写单科成绩双重分数线的标准改为按照参加考试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录取的标准(同时设置专利实务单科成绩控制线)。录取比例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商议确定。
5.提供日常和正规的专利代理人培训
依靠社会力量举办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逐步建立常规化的专利代理人考试培训途径,规范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教材,为应试者和公众熟悉专利制度,获取必要的其他知识产权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提供方便。
上述改革措施拟于2007年起施行,国家知识产权局欢迎广大公众在6月底之前针对上述改革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
来信来函请寄: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专利代理处,王芸;
电子邮件请发至:wangy@sipo.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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