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专利权质押贷款操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9-08-30 19:11:15


  无锡市专利权质押贷款操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推进无锡市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加快科技进步,特别是为具有专利技术的企业解决资金需求,根据《无锡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 贷款对象、额度和期限等

  按照《无锡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章 申请和审批

  第三条 操作单位和受理时间

  操作单位为无锡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常年受理。

  第四条 申请渠道

  企业根据在无锡知识产权网(www.wxip.org)上发布的“无锡市专利权质押贷款操作细则”受理的有关要求,下载并填写《无锡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申请书》(见附件1),书面申请书和申请资料一式四份(盖单位公章)递交操作部门。

  第五条 审查和批准程序

  (一)受理

  无锡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受理接收申请企业提交的以下申请材料:

  1、 无锡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 专利证书、专利登记薄副本原件、专利查新检索报告①②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副本

  4、 企业章程、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5、 上年度纳税情况说明

  6、 贷款卡及最近日期查询记录

  7、 上月银行对账单

  8、 上年度审计报告

  9、 近期财务报表及主要科目明细

  10、 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 销售订单、合同等资料

  12、 企业业主信用资料

  13、 其他资料

  注:① 申请企业可以委托无锡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代办专利查新检索。

  ② 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接待流程见附件2。

  (二)专利权真实性审查

  无锡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对贷款企业提供质押的专利权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如下:

  1、借款人的专利权必须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2、借款人的发明专利有效期不得少于8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不得少于5年;

  3、;

  4、借款人的专利权的法律状态必须有效;

  5、借款人必须是专利使用权的合法所有人;

  6、其他相关内容。

  审查合格后,由无锡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出具专利权审查意见表(见附件3)。

  (三)评估

  将专利权审查意见表和其他相关材料递交无锡市科技评估中心,由无锡市科技评估中心对贷款企业提供质押的专利权进行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四)初审

  无锡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如下:

  1、该专利权的评估报告;

  2、授予专利权的专利项目处于实质性的实施阶段,并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3、原则上贷款企业有两年(含)以上的经营业绩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纪录;

  4、借款人的专利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有较高的科技含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在行业中具备相当的规模,有稳定的市场和经营场所;

  5、贷款企业必须恪守信誉,无任何不良记录,有还本付息的能力;

  6、贷款企业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7、财务制度健全,年度会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

  8、其他相关内容。

  无锡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认定初审合格后,上报无锡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无锡市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质押贷款初审专用章”。

  (五)贷款

  借款人持无锡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推荐意见及商业银行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六)质押合同登记和备案

  经过贷款银行审批签定贷款合同后,在订立书面贷款合同之日起20天内由无锡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或合同鉴证,并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或合同鉴证情况向无锡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报备。

  第三章 贷后管理

  第六条 日常管理

  (一)无锡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负责对贷款企业进行贷后管理,每季度对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知识产权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形成贷后管理报告,企业应主动配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情况。

  (二)无锡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应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质押公告窗口,注意质押专利权的市场和变化,出质人的情况和变化。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相关费用

  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各项评估和登记费用以及有关公证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 应用解释和实施日期

  本操作细则由无锡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