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86)财税营字第087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0 00:32:15
(1987年1月12日)
各专利管理机关:
为了支持专利事业的发展,,对专利代理收入给予一九八六年免征一年营业税的照顾。因免税期已到,根据各专利管理机关和代理机构反映的情况,。调查研究,决定继续给予专利代理事业支持和照顾,于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发出了(86)财税营字第087号文件,对专利代理业务的收入征免营业税的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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