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暂行办法(全文)
发布时间:2019-08-14 17:28:15
核心内容:湛江市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暂行办法(全文)共五章十七条,内容包括对申请的条件、申请与审批、奖励等方面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小编提醒您,如果您要申请资助,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已资助的费用全数追回,还依法追究责任。
关于印发《湛江市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和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广东省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暂行办法》,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局对2005年制定的《湛江市专利申请费用资助暂行办法》进行修改,现将经修改完善的《湛江市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在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二0一二年七月三日
湛江市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暂行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积极从事发明创造,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下列单位和个人,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国内外专利,且专利申请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可以向市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资助:
(一)我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在本市辖区内有经常居所的个人;
(三)在我市工作的非本市居民;
(四)在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湛江籍学生。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三条 申请专利资助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其发明创造符合我市的产业发展方向;
(二)国内专利申请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并初审合格或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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