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
发布时间:2020-05-12 00:47:15
核心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就《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在2015年4月14日前,通过有效的方式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发表自己的建议或者建议。以下是由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欢迎阅读。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专利代理制度,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依法执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依照《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进行管理和监督。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应组织、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规范执行《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规范执业行为、严格行业自律、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第二章 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的设立、变更、停业和撤销
第三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或者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对该专利代理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以该机构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机构名称;
(二)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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