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缴纳的费用(CNY:人民币 CHF:瑞士法郎)

发布时间:2019-10-05 17:29:15


国际阶段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国家阶段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作为指定局、选定局)

费用名称

数额

费用名称

数额

必缴费用

1.申请费

1.传送费

CNY500

发明专利

CNY900

2.检索费

CNY2100

实用新型专利

CNY500

3.国际申请费(国际申请用纸30页之内)

(代国际局收取)

CHF1330

2.印刷费

CNY50

3.发明专利申

请审查费

CNY2500

适用情况下缴纳的费用

4.宽限费

CNY1000

4.国际申请用纸(超过30页的部分)(代国际局收取)

CHF15/每页

5.译文改正费

5.优先权文本制作费

CNY150/每份

初审阶段:

CNY300

6.单一性异议费

CNY200

实审阶段:

CNY1200

7.副本复制费

CNY 2/每页

6.单一性恢复费

CNY900

8.初步审查费

CNY1500

7.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费

CNY300

9.手续费(第II章)

(代国际局收取)

CHF200

8.优先权费 CNY80/项

注:进入国家阶段其他收费按照国内标准执行

10.附加检索费 CNY2100/每个发明

11.附加初步审查费

CNY1500/每个发明

12.滞纳金

按应缴费用的50%计收,若低于传送费,按传送费收取,若高于国际申请费(国际申请用纸不超过30页情况下)按国际申请费的50%收取。

国际阶段费用的减少:

如果国际申请的提出按照并符合行政规程的规定,按照3和4所需支付的费用总额减少标准为:

1、如果使用PCT-SAFE软件准备请求书(纸件为法律文件),只要满足必要的条件,可减缴100瑞郎的费用。

2、如果使用电子方式提交国际申请,国际申请费的减缴:

  a. 如果使用电子方式提交国际申请,且满足行政规程第7部分和附录F的要求,但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未采用字符代码格式,可减缴200瑞郎的费用;

  b. 若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均采用字符代码格式,则可减缴300瑞郎的费用。

3、如果国际申请的所有申请人是自然人,、1996和1997年缴纳会费分摊比额表的人均国民收入数字)的国民,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适用的情况下,已按照上述情况减少)减缴90%。我国(包括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