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介绍
发布时间:2020-12-17 12:09:15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指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当事人已经缔结并生效的合同加以留存,并对外公开的行为。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作用包括:
一、信息公开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数据库,管理备案数据,提供公众查询服务,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置的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在专利公报上进行公告。
二、对抗善意第三人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19条规定:“商标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证据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2)项中要求,专利许可人在申请诉前禁令时应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四、侵权赔偿数额参照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问题规定》第21条规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获利难以确定的,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该许可费的1-3倍来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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