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实施可采用哪几种形式

发布时间:2021-02-03 13:20:15


  (一、)专利权人自己实施


  实施发明创造是专利权人的首要任务。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就是使用其技术设备和技术力量生产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制造专利产品,使其发明创造从智力成果转变为物质产品,把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增加经济效益,提高技术水平,促进社会发展。


  (二、)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


  专利权人除了自己实施其专利外,还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这里指的是通过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达到专利使用权的有偿转移,由被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可分为:普通许可、独家许可和独占许可。


  (三、)强制许可实施


  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和类型:


  1.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2.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紧急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紧急情况.一般是指发生战争、社会动乱、自然灾害以及经济发生严重危机等情况。专利权虽然是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专有权或者说独占权,但专利权人的利益应当服从于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3.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以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也有赖于前—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上述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