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山寨货不制止的 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发布时间:2021-04-28 21:02:15


  专利法修订草案针对网络侵权行为进行更为严格的规制,提出电商网售山寨货,平台不予不制止的,承担连带责任。专利法修订草案新增了第六十三条对电商连带责任作了详细规定,其中第一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提供的网络服务侵犯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侵权产品链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的,应当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下面由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专利法修订草案条文:

  第六十三条(新增)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提供的网络服务侵犯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侵权产品链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的,应当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犯其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的,可以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前款所述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合格有效的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专利行政部门认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犯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的,应当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本条第一款所述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专利法修订草案的500万罚款解析

  专利法修订草案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按照被侵权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以及专利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但实际上,这个实际损失和合理确定,并没有一个参考范围。那么针对这样情况,新修订的草案就有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故意侵犯专利的行为,。三倍以下的赔偿数额,若难以确定,,500万元以下的赔款,而现行法律仅判定赔偿1万元以上和100万元以下的数额。

  近年来这个电商领域已经成为侵权现象的重灾区。根据这个新的草案特别规定,电商平台若知其用户有侵权,或者假冒等行为没有及时删除屏蔽产品链接等等,将与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草案也加大了专利部门的监督作用。这草案还规定,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赔偿数额自行调节,若当事人拒绝履行调解内容,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这个新的专利法草案,对于这个侵权行为,给出了更严厉的,而且是更明确的操作性更强的这样的一个处罚的办法。

  (责任编辑: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