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久专利失效 二次上会被否
发布时间:2019-08-28 01:17:15
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11日表示,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2010年第35次工作会议(会后事项发审委会议)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会后事项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是未通过。
证监会发审会审核认为,苏州恒久招股说明书和申报文件中披露的全部5项专利以及2项正在申请专利的法律状态与事实不符。苏州恒久目前全部产品均使用被终止的4项外观设计专利,50%的产品使用被终止的1项实用新型专利,总体上看,5项专利被终止对申请人存在不利影响。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就上述专利的认定,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在尽职调查的过程中主要简单依据发行人专利权利证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以及申请人等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出具了与事实不符的专业意见,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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