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加入欧洲专利公约 2010年10月1日生效
发布时间:2020-04-02 07:23:15
1、加入《欧洲专利公约》
2010年7月15日,塞尔维亚政府提交了欧洲专利公约(EPC)加入书。
欧洲专利公约将相应于2010年10月1日在塞尔维亚生效。
至此,欧洲专利组织将包括以下38个成员国:
阿尔巴尼亚,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摩纳哥,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
关于加入EPC的影响以及塞尔维亚为实施EPC的国家规定将在下一期的政府公报上公布。
2、重要信息
10月1日以后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可以将塞尔维亚作为指定国,不过,该指定无法回溯到10月1日以前提交的申请。
3、专利合作条约(PCT)
塞尔维亚公民及在塞尔维亚经商或居住的人从2010年10月开始也有资格向欧洲专利局提交国际专利申请。
为了获得欧洲专利,2010年10月1日以后(包括10月1日)提交的任何PCT请求将自动指定新的EPC缔约国。
2010年10月1日以前提交的基于国际申请的塞尔维亚欧洲专利将不予批准。但是,如果塞尔维亚已经在国际申请中被指定,其国家专利可获批准。
消息来源:欧洲专利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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