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 “专利申请之痛” 公司称愿意补偿1万元
发布时间:2019-08-14 14:16:15
最近一段时间,海尔和其公司前工程师代少春发生了专利申请权归属纠纷,对该专利是否属于个人专利申请还是职务专利申请发生了重大的分歧。结果,2008年2月 26日以个人名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申请,并于2008年12月10日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专利号为ZL200820065744.1。后来,海尔方认为这属于“职务专利”,而要求代少春在《专利权转让协议》上签字,被代少春以“该专利是其个人专利”为由拒绝。此前,在专利归属尚未尘埃落定之前,海尔方使用该专利一年多,并产生了100多万元的利润,但代少春分文未得。后来,在海尔诉至武汉中级法院后,该院一审判决代某败诉,专利权归海尔所有。此后,代少春不服该判决,并上诉至湖北高级法院。该案定于3月2日开庭。
4日,海尔方代理人张婕和代少春在湖北省高院的法官童某处进行了调解。海尔方表示,将支付给代少春1万元,但要求其今后不再就此事和海尔方有任何瓜葛。当被代少春问及,这1万元属于什么费用时,海尔方拒绝回答。此后,代少春以赔偿金过低而对调解予以了拒绝。5日,代少春和记者取得了联系,他称,既然调解不成,将继续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解决此事。他向记者透露,海尔方将继续在生产卧式电冰柜时使用代号为“ZL200820065744.1”的专利。他称,如果没有新的专利出现,该专利将继续使用十余年之久,将产生数千万的利润。他表示,在二审中将继续坚持认为“ZL200820065744.1专利申请”为其个人所有,如果海尔要使用该专利,必须向他支付相应的费用。
4日,海尔方代理人张婕和代少春在湖北省高院的法官童某处进行了调解。海尔方表示,将支付给代少春1万元,但要求其今后不再就此事和海尔方有任何瓜葛。当被代少春问及,这1万元属于什么费用时,海尔方拒绝回答。此后,代少春以赔偿金过低而对调解予以了拒绝。5日,代少春和记者取得了联系,他称,既然调解不成,将继续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解决此事。他向记者透露,海尔方将继续在生产卧式电冰柜时使用代号为“ZL200820065744.1”的专利。他称,如果没有新的专利出现,该专利将继续使用十余年之久,将产生数千万的利润。他表示,在二审中将继续坚持认为“ZL200820065744.1专利申请”为其个人所有,如果海尔要使用该专利,必须向他支付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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