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案:自己专利被企业使用两年竟无利润
发布时间:2020-12-29 17:38:15
苦心研制多年,一项关于爆管的技术终于在自己手中应运而生,并获得专利。与一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本以为自己的专利可以顺利生产出来并投入市场,但两年过去了没见任何利润。成都的张先生于是一纸诉状将当初与自己合作的这家企业告上法庭,索要两年的年终利润分红,共计135万余元。昨日,成都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张先生说,他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发明出“爆管自闭阀”,水管爆管后可以自己关闭。这项发明最终获得专利权。经人介绍,2007年7月,张先生就与一家专门从事阀门生产的企业签订了合作开发此产品的协议。双方约定,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张先生占股20%,企业占股80%。张先生负责专利技术的成熟性、可靠性,不得将此项目专利授权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合作生产。“我已经完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张先生说,现在这家企业已经独家占用这项技术两年多,但他并没有看到任何产品,这项技术就此耽误了很久,没见到一分钱的利润。
“协议签订后,原告并不配合。”昨日庭审中,被告公司的代理人称,从协议签订至今,张先生都没有向他们提交过资料、图纸,也没有任何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张先生首先违约。被告代理人说,而且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告生产或者销售过这项专利产品,“当然就更无利润分配可言了。”被告方认为,协议之所以不能履行,是因为原告自身的主观上不配合、客观上不提供技术资料和指导原因所致,被告公司并没有过错和责任,在庭中希望法庭驳回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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