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专利管理新规:每件发明专利资助额2000元

发布时间:2019-12-21 09:35:15


为鼓励发明创造,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三亚政府近日出台的《专利资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立专利资助专项资金,国内专利的专利申请、专利年费、专利奖励及外国专利的专利申请等进行资助。
  资助标准为:发明专利资助额为每件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资助额为每件1500元;外观设计专利资助额为每件1300元;外国专利申请资助额为每件4000元。

  申请专利年费资助的,三亚市要求具备下列条件:资助申请人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住所在本市辖区内的个人(含在本市对专利项目进行投资实施的单位或个人);专利为有效的发明专利;该专利已在本市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已开始实施并具有较大的潜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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