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他人专利衣架 四川法院认定其为侵权
发布时间:2019-08-04 12:23:15
重庆商人郭方洁专门生产衣架。他在成都发现个体户阮卫国“克隆”他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衣架,为此向对方索赔6万余元。成都市中院一审审理认定阮卫国侵权,赔偿3万余元。阮卫国上诉后,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中院的一审判决。昨日,郭方洁向中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郭方洁说,他工厂生产的衣架的设计获得外观设计专利。2005年5月,他们的销售人员在成都荷花池、五块石批发市场发现很多仿冒产品,经调查发现仿冒者大都是一些个体生产商,其中阮卫国在新都开有一家衣架厂,生产的一种衣架和他的专利衣架几乎一模一样。今年初,他起诉阮卫国,要求对方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赔偿他6万余元。此外,他还起诉另外3家个体户。
阮卫国辩称,他生产的衣架与郭方洁生产的那种款式既不相同也不相似。而且,郭方洁取得衣架专利使用权是在他起诉之后,不能证明他就是这款衣架的使用权人。因此,郭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他不可能赔偿。
,阮卫国销售的衣架和郭方洁享有外观设计专利的衣架在形状上有差别,但衣架的整体结构和设计风格基本一致,因此认定阮卫国销售的衣架侵犯郭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昨日,郭方洁向中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他还表示会继续展开调查,全方位打击克隆产品。(记者 赵倩)
最新资讯
-
08-15 0
-
08-21 0
-
08-29 1
-
08-21 1
-
10-28 0
-
06-1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