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
发布时间:2020-03-19 20:45:15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专利权知识]在专利申请前已使用该项技术,是否构成侵权 [专利权知识]怎样订立技术转让合同? [专利权知识]我国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世界最短 [专利权知识]专利质押贷款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专利权知识]如何经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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