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信瞄准专利人骗取“工本费”
发布时间:2019-08-20 1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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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接报300起骗子瞄准发明家
“您的专利获得了某某奖项”、“我们正在编纂‘世界名人录’,您是我们最合适的人选”……近年来,随着专利申请数量的急剧增加,类似这样专门瞄上专利人、发明家的“专利诈骗”屡见不鲜。昨天,记者从市知识产权局执法处了解到,从去年10月到今年3月,该局共收到各类举报316件,“其中光是一位名叫张逶的发明人,就收到了50多封这样的诈骗信函。”
骗局剖析 诈骗信瞄准专利人设假奖骗取“工本费”
张先生收到了一封“获奖通知书”,,评审出第五届‘国家专利技术优秀发明奖’1000人次,‘国家科技最佳成果进步奖’1000项……你发明的专利技术荣获‘国家专利技术优秀发明奖’一等奖。,还盖着带有国徽的公章。
信函里还特别注明,将专家评审费及工本费600元汇给该活动的协办单位“北京金桥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另外,还特别加上了一条“接此通知函件超过30天未办理领奖者,视为自动弃奖处理”。
调查:奖项奖金都是假的
记者看到了该信函的复印件,上面留了农行账号和邮局账号,户名是“罗礼刚”,但是记者拨打上面所留电话时却一直“无法接通”。114查号台也提示:“北京金桥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没有登记”。
作为负责国家科技奖励评审组织工作的政府部门——科技部奖励办公室告诉记者,,也不存在所谓“国家荣誉评审委员会”和“国家科技成果奖励委员会”。他们从未委托过任何组织进行国家科技奖励的颁奖及宣传活动,且国家科技奖励活动依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老鼠会以创业金作饵
张逶先生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举报说,自己频频收到“专利人互助联谊活动”发来的信函,声称该活动是专利发明人自愿结成的组织,目的是“大家帮助大家”,他收到的信函里列了5个专利人,编号分别是0、1、2、3、4,每个收到信的人向编号为1的专利人寄去20元、向2号寄去15元、向3号寄12元、4号寄10元,然后将0号去掉,1、2、3、4号分别升级为0、1、2、3,同时把自己放到第4号,复印20份向更多的专利权人寄去。利用这种“五倍扩散法”,可产生至少20万元的创业资助金。信里还说,“专利发明人地址可以在《专利公报》、《中国当代发明家》等报刊上查找。”
调查:赚钱的只有策划人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执法处张处长告诉记者,“这个活动跟老鼠会的组织结构非常像,信函里列举了一些专利人参加了这个活动后,像滚雪球一样赚了几百万,之后他们用这笔钱投资自己的专利项目,看着像这么回事,但其实都是策划的人赚钱,跟风的赔。”记者在他们收集到的很多举报信中发现,很多信里的汇款对象都是同一批人,就是说没有多少“外人”、“新人”参加,要是一有人跟进,就中圈套了。
骗术曝光骗钱主要靠“六费”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执法处根据举报情况,总结了这些骗术的几种固用伎俩。一是假借国家部门、全国性组织或英美等国际组织的名义从事“专利评奖”,从中收取“工本费”;二是谎称某公司欲高价购买专利技术,但需专利权人委托其指定的另一家公司出具可行性报告,骗取“评估费”;三是宣称举办博览会,骗取“参展费”、“证书费”;四是谎称专利项目被收录到优秀项目汇编,或称正出版“专利权人名人录”等,骗取“出名费”;还有一种就是“互助联谊”活动,骗取“互助费”。
受害人分析 专利人急躁成风
“僧多粥少,专利多资金少”,让专利人非常急切。诈骗往往发生在某项专利被公开或授权公告之初,这时好的专利会很快转让出去,获得经济效益,而大部分则待价而沽。此外,多数专利人对自己的专利发明很有信心,“对专利前景盲目乐观,接到获奖通知时不加思索。”“急躁”成了他们共同的弱点。
专利欺诈是诈骗罪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邬明安指出,诈骗数额超过2000元就构成了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由于这些机构通常是“一下骗很多人”,所以数额通常远远超过2000元,已构成犯罪。此类行为已超越了知识产权局的执法权限,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您的专利获得了某某奖项”、“我们正在编纂‘世界名人录’,您是我们最合适的人选”……近年来,随着专利申请数量的急剧增加,类似这样专门瞄上专利人、发明家的“专利诈骗”屡见不鲜。昨天,记者从市知识产权局执法处了解到,从去年10月到今年3月,该局共收到各类举报316件,“其中光是一位名叫张逶的发明人,就收到了50多封这样的诈骗信函。”
骗局剖析 诈骗信瞄准专利人设假奖骗取“工本费”
张先生收到了一封“获奖通知书”,,评审出第五届‘国家专利技术优秀发明奖’1000人次,‘国家科技最佳成果进步奖’1000项……你发明的专利技术荣获‘国家专利技术优秀发明奖’一等奖。,还盖着带有国徽的公章。
信函里还特别注明,将专家评审费及工本费600元汇给该活动的协办单位“北京金桥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另外,还特别加上了一条“接此通知函件超过30天未办理领奖者,视为自动弃奖处理”。
调查:奖项奖金都是假的
记者看到了该信函的复印件,上面留了农行账号和邮局账号,户名是“罗礼刚”,但是记者拨打上面所留电话时却一直“无法接通”。114查号台也提示:“北京金桥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没有登记”。
作为负责国家科技奖励评审组织工作的政府部门——科技部奖励办公室告诉记者,,也不存在所谓“国家荣誉评审委员会”和“国家科技成果奖励委员会”。他们从未委托过任何组织进行国家科技奖励的颁奖及宣传活动,且国家科技奖励活动依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老鼠会以创业金作饵
张逶先生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举报说,自己频频收到“专利人互助联谊活动”发来的信函,声称该活动是专利发明人自愿结成的组织,目的是“大家帮助大家”,他收到的信函里列了5个专利人,编号分别是0、1、2、3、4,每个收到信的人向编号为1的专利人寄去20元、向2号寄去15元、向3号寄12元、4号寄10元,然后将0号去掉,1、2、3、4号分别升级为0、1、2、3,同时把自己放到第4号,复印20份向更多的专利权人寄去。利用这种“五倍扩散法”,可产生至少20万元的创业资助金。信里还说,“专利发明人地址可以在《专利公报》、《中国当代发明家》等报刊上查找。”
调查:赚钱的只有策划人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执法处张处长告诉记者,“这个活动跟老鼠会的组织结构非常像,信函里列举了一些专利人参加了这个活动后,像滚雪球一样赚了几百万,之后他们用这笔钱投资自己的专利项目,看着像这么回事,但其实都是策划的人赚钱,跟风的赔。”记者在他们收集到的很多举报信中发现,很多信里的汇款对象都是同一批人,就是说没有多少“外人”、“新人”参加,要是一有人跟进,就中圈套了。
骗术曝光骗钱主要靠“六费”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执法处根据举报情况,总结了这些骗术的几种固用伎俩。一是假借国家部门、全国性组织或英美等国际组织的名义从事“专利评奖”,从中收取“工本费”;二是谎称某公司欲高价购买专利技术,但需专利权人委托其指定的另一家公司出具可行性报告,骗取“评估费”;三是宣称举办博览会,骗取“参展费”、“证书费”;四是谎称专利项目被收录到优秀项目汇编,或称正出版“专利权人名人录”等,骗取“出名费”;还有一种就是“互助联谊”活动,骗取“互助费”。
受害人分析 专利人急躁成风
“僧多粥少,专利多资金少”,让专利人非常急切。诈骗往往发生在某项专利被公开或授权公告之初,这时好的专利会很快转让出去,获得经济效益,而大部分则待价而沽。此外,多数专利人对自己的专利发明很有信心,“对专利前景盲目乐观,接到获奖通知时不加思索。”“急躁”成了他们共同的弱点。
专利欺诈是诈骗罪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邬明安指出,诈骗数额超过2000元就构成了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由于这些机构通常是“一下骗很多人”,所以数额通常远远超过2000元,已构成犯罪。此类行为已超越了知识产权局的执法权限,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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