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传唤的审批规定
发布时间:2020-05-31 23:35:15
在刑事犯罪当中,如果有关的机关认为行为可能实施了这样的行为,触犯了一定的罪名,在这个时候是可以进行传唤的,但是传唤也是有一定的规定,而且是否需要审批呢?接下来就和小编一同来了解刑事传唤的审批规定。
一、刑事传唤的审批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注明。
第一百七十五条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需要对被传唤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传唤期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于不批准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二、传唤的程序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三、派出所没有证据可以下传唤令吗
1、没有证据,一般不会传唤。
2、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区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刑事传唤的审批规定以及有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对刑事传唤审批这一块,在法律上是有所规定的,也是因为这样,在过程中我们应该要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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